作者wij6112 (狂愛Fleet)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要提告過失傷害
時間Fri Nov 25 15:29:05 2016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5年09月12日上午08:4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轎車,我騎機車,我有輕微受傷,有去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車禍發生後馬上報警,且維持現場車輛,沒有任何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聯絡保險公司,保險人員也有來現場
我聯絡我的保險公司,但保險公司回答;請對方自己到公司去填寫理賠表單
五、事實經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XjmwxRpVmg&feature=youtu.be
可以從1分鐘開始
六、提出問題
車禍至今,唯一接過對方的一通電話就是:
「我是XX保險公司,保險人已全權交給我們處裡。」
之後,不論是保險公司或是事主,都沒有再打過任何一通關切電話
連第一次和解的提出,都是我去主動聯絡
(收到初判表後馬上打給保險公司,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對方未注意前車狀況)
第一次和解失敗
之後打給事主且傳簡訊,
跟他說有一個星期的時候考慮是否願意23000和解,否則將提出過失傷害
今天已是第七天了,所以我要開始準備我下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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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請問我所開的「精神賠償」金額是否讓對方或保險公司高到難以接受?
因為這中間我至少跑了三次交通隊去申請表單
時間花費每次大約都要40分鐘~一個半小時 (來回車程+現場等待時間)
且有任何新的進度,我都有打兩次電話:保險業務+事主
(據保險公司人員說法,原事主還不願意賠我,是等初判表出來才同意出險)
2. 因為我沒有對方的基本資料,請問我要如何堤告?
去附近派出所? 還是直接去交通隊找當時受理案件的警員處裡?
3. 所謂的「精神賠償」是否為獅子大開口? (好難拿捏...)
單據:約17500元;保險公司願意最多18000
第一次提出和解金:23000元
預計下次所提出和解金:26000元
因為事發至今,我都是自己去處理一切,不論是跑流程還是收集資訊
這部份很難用單據來舉證,可以提在「精神賠償」中嗎?
5. 請問若之後調解委員會,我該注意那些談判的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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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這次事件,我已經仁至義盡了
該連絡或通知的都有處裡(保險公司及對方事主)
只不過現在處裡起來變得是我應該的? 否則我拿不到錢的感覺
我不是在意賠償金的多寡
因為就過程來看,對方也沒有誠意要處理此事
常常說他去連絡以後,然後就又音訊全無
所以希望能給對方事主一個機會教育(學費)
「不要以為把事情丟給保險公司以後就可以不聞不問」
現在拜託各位先進給我一點建議,讓我有一些準備面對未來的...挑戰吧...
感謝各位的指教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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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scu: 提告過失傷害後態度通常會180度轉變 11/25 15:43
2F:→ iscu: 丟給保險的意思就是要你告他 11/25 15:44
3F:推 iscu: 提告後價碼至少開到10萬吧 你不覺得要讓對方痛一下嗎 11/25 15:47
4F:推 wallachia: 有受傷記得對他的保險申請強制險 沒理你連保險一起玩 11/25 17:35
5F:→ BDTE: 1.基本上 你已經受傷了 這點 他一定得負責 11/25 22:45
6F:→ BDTE: 2.拿著錄完筆錄給你的單子至地檢署提告或當初承辦的交通警員 11/25 22:46
7F:→ BDTE: 3.精神賠償根本就沒有所謂的標準 案例:護士抽血沒抽到換另一 11/25 22:49
8F:→ BDTE: 隻手抽 婦人提告護士過失傷害求償7萬元 (真實案例)你覺得呢? 11/25 22:50
9F:→ BDTE: 4.調解通知單會告知你應該要準備的東西 11/25 22:54
10F:→ wij6112: 我在剛剛已經提告了,之後和解金就看對方態度再提出數字 11/25 22:58
11F:→ wij6112: 至少逼對方出來面對解決問題! 先謝謝樓上回覆的版友們 11/25 22:59
12F:→ BDTE: 問題是 你們之前有去調解過嗎?? 而不是私下和解 11/25 22:59
13F:→ wij6112: 沒有調解過,只有一次去保險公司談和解而已 11/25 23:02
14F:→ BDTE: 那只能說施主 你太急了 檢察官會問你 為何沒有先調解 就提告 11/25 23:03
15F:→ wij6112: 對方沒出面沒聯絡,只說一切交給保險公司 11/25 23:04
16F:→ BDTE: 事發9月 那其實 你早就應該行使請交通隊轉送區所調解委員會 11/25 23:05
17F:→ BDTE: 而不是自己連絡對方 因為不具法庭效力 當然不會理你 11/25 23:06
18F:→ BDTE: 因為 你已經提告過失傷害了那你得先想狀紙怎麼寫 11/25 23:06
19F:→ wij6112: 這部分是我功課做得不足,我想等初判表出來再談會更明確 11/25 23:07
20F:→ BDTE: 對方 既然已有保第三責任險 他當然會全權交給保險處理 11/25 23:08
21F:→ wij6112: 所以才到11月初開始動作,之前資訊都是先提告後再進行調 11/25 23:09
22F:→ wij6112: 解,第一次看到B大的做法,受教了! 11/25 23:09
23F:→ wij6112: 據我所知,對方是保全險,不過保險公司也都沒與我聯絡過 11/25 23:11
24F:→ wij6112: 都是我主動聯絡報告進度跟結果 11/25 23:11
25F:→ BDTE: 反正 你現在開始 就是要蒐證 包括通聯紀錄 11/25 23:12
26F:→ BDTE: 如果檢察官有問 為何沒先調解 就提告了 那你就有用證據佐證 11/25 23:14
27F:→ wij6112: 了解,之後資訊我會留意且更小心,謝謝B大! 11/25 23:14
28F:→ BDTE: 說其實 你很積極的要跟對方談和解 但對方很消極 11/25 23:15
29F:→ BDTE: 我講的這只是個大意 詳細的部分還是去諮詢有免費服務的律師 11/25 23:17
30F:推 BDTE: 個人私心想問 是哪一款 行車紀錄器?? 11/25 23:20
31F:→ wij6112: 我有先在法扶留言板詢問了,所得到的資訊是提告後,檢察 11/25 23:23
32F:→ wij6112: 官還是會先退回去請雙方調解,若調解不成立,檢方才會繼 11/25 23:24
33F:→ wij6112: 續偵辦,所以之後應該還是有調解的機會。 11/25 23:24
34F:→ BDTE: 當然 當然 就是以刑事逼民事的方式 11/25 23:25
35F:→ wij6112: 是的,這是我之前爬文的資訊,以刑逼民。 11/25 23:42
36F:推 henryc: 檢察官不見得會在意你有沒有先調節,也不見得會要你先去 11/27 10:16
37F:→ henryc: 調節。 11/27 10:16
38F:→ henryc: 雙方在偵查中同意調節是轉介調節,案件會先終結。 11/27 10:17
39F:→ henryc: 多的是沒調解就提告的,這點不會是問題。 11/27 10:18
40F:→ henryc: 前面打錯成調節,是調解。 11/27 10:19
41F:→ wij6112: 了解,謝謝H大的回覆! 11/27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