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culu (禿你老母)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賠償問題
時間Tue Nov 15 08:12:56 2016
一、車禍發生日期:105/11/14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只有我受傷,有送急診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保險尚未聯絡,對方是會用強制險理賠我的醫藥費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是直行機車綠燈,對方是轎車對向但沒看到左轉燈就左轉,等我看到時已經來不及直接
撞上,我時速約40-50公里
六、問題:
我在急診室時有做酒測為零,警察也有拿給肇事者看,但我並不清楚肇事者的酒測值(請
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對方已做完筆錄要換我時,警察直接說看後續醫藥費怎樣肇事者那方會用強制險理賠,後
續車的修繕金額我們自己私底下再討論。
因為當時頭有點昏,出車禍後老闆娘有來醫院,但醫生不願意跟老闆娘講太多,有可能是
他不是我親屬的關係。因為公司有保險,老闆娘想要問有無三聯單,但警察只有給我交通
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請問這個單可以代替三聯單嗎?)
最後是賠償問題,除了我的醫藥費與修車費我還能在跟肇事者申請其他費用嗎?因為手機
摔壞安全帽摔壞了,但不知道這樣子行不行得通。
謝謝大家看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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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immy8069: 還有勞動力減損(若醫師判斷無法工作的話),復健費用 11/15 08:49
2F:→ jimmy8069: 交通費,骨科回診費用,醫療輔具(醫師判斷若需要的話) 11/15 08:50
3F:→ jimmy8069: 精神賠償 11/15 08:50
4F:→ jimmy8069: 手機,安全帽壞了就算財損部份 11/15 08:50
5F:→ jimmy8069: 但還是要看肇事責任比例 11/15 08:51
6F:→ tentaikanso: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不等於刑事報案的三聯單。 11/15 14:33
7F:→ tentaikanso: 當然相關單據收好,但建議先申請初判表,等初判表下 11/15 14:34
8F:→ tentaikanso: 來再跟對方談。 11/15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