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shell (大殼)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房東的配偶想更動契約
時間Wed Oct 26 00:37:26 2016
事實經過:
我目前住的地方是和房東本人簽訂契約(文具店版本)
租金的繳交方式沒有寫在契約中
一直以來都是匯到房東指示的戶頭
我住在這裡以來房東只和我簽訂契約而已,其他租屋的事務都是房東的配偶在管理
每個月匯租金時也都是通知房東的配偶
日前房東的配偶告知我最近家裡有點爭執
我目前還沒直接問過房東本人,不知道會不會把事情複雜化?
現在房東的配偶想要我將下個月起的租金匯到其他戶頭
(之前的戶頭和這個新指示的戶頭,很奇怪都不是房東和房東配偶的戶頭)
還提出想要重新訂定契約避免爭議的說法
但是目前我簽訂的契約還在房東手上,配偶也無法拿到
問題:
1.由房東的配偶重訂契約這種事情做得到嗎?
2.照文具店版的契約條款,就算是這種狀況是不是好像還是我要被扣押金?
3.經房東配偶單方面指示更改匯款帳戶會有問題嗎?(目前還沒確認是不是經過房東同意)
4.如果都不行,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替代,例如請收租金的人開收據之類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221.5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477413448.A.A62.html
※ 編輯: bigshell (219.70.221.58), 10/26/2016 00:39:44
1F:推 chachabon: 建議直接問房東。不然後續房東不承認。那就都白繳的了 10/26 00:54
2F:→ chachabon: 。 10/26 00:54
3F:推 ls4444: 房子所有權人是誰啊? 10/26 12:46
4F:→ a9301040: 未訂新契約前,依契約繳納租金。事實上,不需要重新 10/26 12:53
5F:→ a9301040: 訂約,只要房屋所有權人/原契約出租人,書面通知你 10/26 12:54
6F:→ bigshell: 房子是房東的 不過事情都是房東配偶在管 10/26 12:54
7F:→ a9301040: 繳納租金方式變更,由某銀行帳號X變更為某銀行帳號Y 10/26 12:55
8F:→ a9301040: 重點是誰跟你簽約,你要拿到那個人的書面通知 10/26 12:55
9F:→ bigshell: 瞭解 我會再去詢問房東本人 10/26 12:56
10F:→ a9301040: 最好該人親自拿給你,更好是在你面前親簽,證據證明問題 10/26 12:56
11F:→ a9301040: 怕盜蓋印章之類的,因為他們兩個是最近親屬、配偶有風險 10/26 12:56
12F:→ a9301040: 一定要有書面、房東親簽,把握這樣就可以了 10/26 12:57
13F:→ sindyevil: 他們就算是配偶,實際上就是兩個不同的人,不要冒險。 10/26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