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kolo (不再是學生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放棄繼承不動產
時間Tue Oct 4 22:03:24 2016
事實經過:
家中長輩過世 留有一塊1/4產權的土地 但是因為有負債問題
我們不打算繼承此地(因為要付擔地價稅) 已辦理限定繼承
遺產稅的部分也處理完畢 現已超過辦法拋棄繼承時間
問題:
查詢網路相關資訊如下:
Q: 繼承不動產權利如不辦理登記對權益有何影響?
A: 繼承登記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
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這個意思是當我們逾期去辦理土地繼承時要繳付罰則, 如果不去辦理就不需要繳交是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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