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hanabi (兩夢雙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婚攝不理不回
時間Sun Sep 4 12:52:12 2016
事實經過:
未婚夫在5/14訂婚時,找一名在攝影公司上班的朋友當婚攝
接洽期間有請對方提供合約簽約,但對方置之不理,
未婚夫基於好友信任下,所以沒簽約,
只有價錢&工作內容&匯款紀錄&婚攝承諾6/28寄照片的對話紀錄
但從此人間蒸發,打電話沒回,臉書&line留言沒有回應
但婚攝臉書還是有幫新人攝影與公司工作打卡
原本想說9/11結婚時,可以撥放訂婚照片,應該是沒指望了
問題:
想請問在沒有簽約的情況下,可以去警察局報警嗎?
還是先寄存證信函?還是直接提告?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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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volenty: 這是民事案件,跟警察無關哦~ 09/04 12:57
那請問存證信函可以用我的名義嗎?還是要未婚夫的名義呢?
畢竟不是我跟對方接洽的,謝謝您~
※ 編輯: myhanabi (1.161.100.195), 09/04/2016 13:15:27
2F:→ a9301040: 那就是要未婚夫去請求 09/04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