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vbnui8679 (大雄)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因修課規定定義不清楚,導致無法畢業
時間Wed Aug 31 22:53:22 2016
事實經過:
簡單來說,我在今年四五月的時候去學校行政機關問過了,
有關於某課程(甲)(乙)可否同時算入畢業學分,
(因課程程度不同所以本校會這樣分)
當時得到的回答是「基本上只要課名不同,便可同時計入畢業學分」,
沒想到昨天8/30去辦離校手續,才知道屬於重複修習的狀況,
但是行政人員找一小時找不到相關的條例,
最後給我看了一張96年以前的選課單,上面有標明甲乙丙不得同時計入畢業學分,
然後承認「以前都有,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被拿掉了,的確有行政疏失。」
我在校五年沒看過那種東西,經我自己的查證,
本校學則上面跟這個有關的規定只有,
「第十六條、重複修習已修讀及格或已核准抵免名稱相同之科目,重複修習
之學分不計入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數內。但各學系另有規定者,
不在此限。」
不過其他系(法律,產業傳播)系內的修業規定都會標明相關規定,
(例如:甲乙丙只承認一門做為畢業學分。)
但是我們系經查證以及系主任聲明,是完全沒有相關規定,
學校的選課注意事項裡面也沒有提及該狀況,
那第十六條中強調的名稱相同之科目,因為我們在選課的時候,
有一欄叫做課程名稱,兩個課程雖然前面三個字一樣,
但是一個後面是甲(上),一個是乙(上),加上課號也不一樣,
跟第十六條的定義完全不同。
目前查證的結果,包括本校相關的規定,還有系內的規定,
都是有利於我,我有向學校反映此事,目前還在處理,
但是我真的很擔心我今年又不能畢業,
所以想請問版上有相關經驗,或是修習過法律的大大水水們,
能夠給我一些建議。
問題:
1.我該如何確保我蒐集到的證據不會消失,很多是網頁的東西,他們可能只要改一下,
但是因為網站的東西大部分都是文字,文件也多半可以修改,
截圖感覺也還是可以去更動,我下載下來不知道有沒有證據力,
該如何確保這些網路證據的證據力。
2.如果校方最後還是不同意我畢業的話,下一步該怎麼做,
是朝向行政疏失這方面去發揮還是該怎麼做?
先感謝各位幫 本魯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09.3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472655205.A.3B8.html
※ 編輯: cvbnui8679 (1.200.209.34), 08/31/2016 22:54:13
※ 編輯: cvbnui8679 (1.200.209.34), 08/31/2016 23:17:18
1F:→ a9301040: 拍照,拍你的螢幕,不然乾脆錄影,手機很方便 08/31 23:54
2F:→ cvbnui8679: 是因為用拍照的比較可以確認有沒有被改圖過嗎? 08/31 23:59
3F:→ a9301040: 一般來說,圖片是可以鑑定有無修改,但這種小案(對國家 09/01 09:06
4F:→ a9301040: 來說)調查局刑事局鑑識的都沒空處理這種事,所以拍照 09/01 09:07
5F:→ a9301040: 法官看沒太大問題就可以當證據了。你如果擔心就加上錄影 09/01 09:08
6F:→ a9301040: 實務上,民事訴訟的筆跡都由法官自己看居多,沒有送鑑定 09/01 09:09
7F:推 KKyosuke: 先走校內申訴路線 如果有必要再走行政訴訟 09/01 10:34
8F:→ KKyosuke: 但是你最好先做好多修滿這門課的準備 09/01 10:34
9F:→ KKyosuke: 畢竟如果真的走法律路線花的時間太長了 09/01 10:35
10F:→ KKyosuke: 可能只能補償你的經濟損失而已..因為你的case不是被退學 09/01 10:35
11F:推 rrowl: 行政訴訟完的時間 有可能會比你重修一門課還久 自己多想想 09/01 19:57
12F:推 netfly: 你條文解釋錯誤,看起來是學則有明文規定「不行」,但是 09/07 07:49
13F:→ netfly: 授權系所開放承認,你的系所既然沒有承認就不行,其他系 09/07 07:49
14F:→ netfly: 所只是把學則寫得更清楚,沒寫更清楚並不代表學則規定失 09/07 07:49
15F:→ netfly: 效,因此重複修習不計學分必須依照學則規定辦理 09/07 07:50
16F:推 netfly: 學則是規定不計入,但是開放系所內規可承認,這條文無法 09/07 07:53
17F:→ netfly: 成為救命稻草,但是可以跟系主任拗,因為他不見得懂 09/07 07:53
18F:推 netfly: 無法畢業是「必然」,可以畢業是好運,哪有人學分剛好, 09/07 07:55
19F:→ netfly: 來製造問題的呢 09/07 07:55
20F:推 netfly: 「又」不能畢業,卻「還是」修剛好的學分 09/07 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