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xing (甜在心饅頭)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支票簽票日與利息起算日不同-麻煩解析
時間Thu Jul 7 16:22:13 2016
事實經過:
一個曾經的朋友欠我一筆債,當初寫的本票漏洞百出,
隔了數月補簽本票(舊的撕掉),另一紙寫明利息從借款日開始算(非後來補簽的日子)
小弟近日要開始聲請支付命令,有幾個問題如下。
問題:
1. 現在發票日跟我要求的利息起算日(借款日)不同,利息起算日可否成立?
2. 利息約定為月利3%,已超出法律規定範圍(年利20%),因超過的部分無請求權...
我可否就有請求權的部分要求年利20%?
3. 是否可能衍生其他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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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usiker: 支票是見票即付應該沒有附利息吧。票跟你們之間的利息應 07/07 19:05
2F:→ musiker: 該是沒有關係的 07/07 19:05
3F:→ musiker: 所以 1.你們有寫明起算日是可以從起算日計息的 2. 可以 07/07 19:06
4F:→ Marxing: 了解 謝謝解答 07/07 20:56
筆誤 文中皆指本票 (非支票)
※ 編輯: Marxing (1.161.98.139), 07/08/2016 18: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