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dshot465 (十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Fw: [問題] 法律門外漢一點小問題...
時間Sun Mar 18 00:47:58 2012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FPBvm6_ ]
作者: Deadshot465 (十三)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法律門外漢一點小問題...
時間: Sun Mar 18 00:40:12 2012
小弟的朋友(簡稱A)最近認識了一個人(簡稱B)
兩個人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一開始也只是想做朋友而已
B曾經請過A舒跑和豆花
以及請假跟A見面
但見面前的對話幾乎都是B打電話問A說:「你現在有沒有空嗎?我去找你。」
類似這種的情形
後來因為兩個人因為一些事情鬧得不太開心的關係
B居然開始說他要向A索取當初的飲料錢、豆花錢,以及騎車的油資等等
小弟個人是感覺照理來說A跟B之間應該沒有任何的契約關係
且A並沒有故意或過失之虞
應該不構成民法上的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等等
想請問板上的大大們
針對這種事情 B在立場上站得住腳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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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Deadshot465 (111.185.146.11), 時間: 03/18/2012 00:47:58
1F:→ a99:檢察官如果會起訴的話… 那可能分案分不完了 03/18 08:03
2F:→ snowtoya:民法的事跟檢察官應該沒關係XD 03/18 16:38
3F:推 phantomli:我想到陳聰富老師舉的約散步、邀吃飯的例子~^^ 03/19 09:58
4F:→ phantomli:(B不用理A,好意施惠非法律行為~即便有,也不用返還~) 03/19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