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yo937 (koy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後到警察局提告過失傷害
時間Sat Mar 17 14:51:27 2012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去年10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雙方都有受傷,也都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及做筆錄,對方有移動過車子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沒有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騎乘機車,因車道寬只能容下一部轎車的寬度,車道旁邊是大水溝沒有多餘的空間騎
在當時對方因為有一部轎車擋在他前面,他為了趕上班,就跨過雙黃線逆向騎到我前方,
因對方忽然逆向行駛過來並加速行駛,我反應不及,就人跟車一起倒了下來,
但是他還是沒有減速,依然往我的機車車頭撞了下去,他跟他的機車往他原本行駛的
車道滑行過去,並撞到護欄才止住,他還想牽起機車繼續行駛,不過警察救護車馬上就到
了他也就放棄了
撞擊點是在車頭,我的車頭被他撞的全毀,因我的機車是倒地狀態,因此他車頭幾乎無損
但因他行駛過快(都沒有減速),他的機車只有前輪內縮卡死,車台架也內縮,整個腳踏板
都翹了起來
六、問題:
因對方堅稱他沒有逆向,並指稱我行駛在雙黃線上且超速行駛並未減速,他反應不及
才會跟我側面擦撞(這真是顛倒過來,我行駛位置跟倒地位置均在車道右側也就是
白線旁而已)
因對方堅持責任各半不願意賠償,且上過調解委員會那,幾次未果
因此我決意上警察局提告過失傷害,在此之前有申請過交通初判表
對方有涉嫌超速超車不當,我則是閃避疏忽,警察提醒我對方也可以對我提告
對方告我告的成嗎?我閃避疏忽這項可以在車鑑中推翻掉嗎?
再者從去年提告到現在已經快過6個月了,警察也似乎還沒把案子送去法院
在上個月問過警察,警察卻說已通知過一次對方,但對方一直沒來做筆錄
所以警察還未能把案子送去法院,也就是說警察在這幾個月只傳喚他一次
在我的催促下警察說會再傳喚他一次
但一個月又過去了,還是等不來法院來的傳票,眼看6個月提告的期限快到了
我是否會因警察未能把案子送上去,在6個月過去之後,我就不能向對方提告了
另外我可以告這位警察警察懈怠職務嗎?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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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5.147.128
1F:→ dc0321:雖不懂,但是閃避疏忽是啥,是說沒有像車神般的反應閃躲? 03/17 15:08
2F:→ dc0321:被逆向撞擊還要求我要跟車神一樣閃躲,早就去表演了 03/17 15:09
3F:→ dc0321:哪有機會被冒失鬼撞到~ 第一次聽到這麼詭異的事情 03/17 15:09
4F:推 loveloser:1.你認為這樣 對方認為那樣 本來就各說各話 你可以告 對 03/17 18:29
5F:→ loveloser:方當然也可以告你 2.警察傳喚本來就可以不到 除非拿拘票 03/17 18:30
6F:→ loveloser:3.你已向警方提出告訴 就沒有逾期的問題 4.警察不是只 03/17 18:33
7F:→ loveloser:處理你一件案子 也許有的人效率差 但警察有受理有傳喚 03/17 18:34
8F:→ loveloser:偵辦進度幾個月還難謂有怠忽之故意 03/17 18:35
9F:→ g243536:可自行上法院提告車禍傷害~~你閒慢的話 03/18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