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delena (生存的意義)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上調解委員會之後
時間Tue Mar 6 20:40:29 2012
一、車禍發生日期:100年10月6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父親與對方皆有受傷,且各送到不同醫院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父親有強制險,但對方強制險在事發前幾日過期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家父在當日清晨6點40分騎機車前往公司上班途中,
在高屏大橋機車道上欲超越前車機車,有先看後視鏡,
但是沒想到後方突然出現一輛機車,為了閃避那輛機車,
卻不慎與原本想要超越的那輛機車相擦撞。
六、問題:
事發之後,對方兒子出面態度非常強硬,但是因為家父傷勢無法出面
後來決定由我姑姑與對方的兒子相約上調解委員會
我姑姑為代理人和對方兒子張先生在調解委員的調解下,
決定以六萬六,分兩期,達成和解。
第一期在今年101年的1月20號已由我姑姑支付,第二期約定在2月20號支付
但是沒想到,到今天3月6號,我姑姑都沒有前去匯款
剛剛對方張先生找上家裡來,說我們惡意毀約,
他說要上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請問,現在家父怎麼辦呢?因為當初出面答應這款六萬六和解金的並不是我父親
市公所寄來的調解書上簽名的也不是我父親
我父親會不會有任何刑事責任?現在該怎麼解決呢?
拜託法律板的專家幫我解惑,拜託大家!
真的非常、非常、非常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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また 春に会いましょう~
心なんて 要らない 人を知れば 誰もが哀し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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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192.150
1F:→ yuusnow:.....不是剩下3萬3? 付給他完成和解阿.... 03/06 21:07
2F:→ hidelena:樓上y大 我也是想這樣做 但是現在對方兒子硬是要說我們 03/06 21:58
3F:→ hidelena:惡意毀約 一直說要申請強制執行 03/06 21:59
4F:→ dc0321:雖不熟捻法律,那你們請姑姑當代理人洽談 03/06 22:00
5F:→ hidelena:想請問現在我們應該要再申請一次上調解委員會嗎? 03/06 22:00
6F:→ hidelena:還是有其他更好的解決之道呢? 拜託了 謝謝大家 03/06 22:01
7F:→ dc0321:談成的合解內容,效力也應該會及於你們,如今代理人不繳 03/06 22:01
8F:→ dc0321:也不能說是當初不是你們簽名來反駁 03/06 22:02
謝謝y大、d大 現在這樣,有依約支付第一期,但第二期失約
依刑事追溯期半年,假如對方告上法院的話,我父親還是會有刑事責任嗎?
※ 編輯: hidelena 來自: 122.123.192.150 (03/06 22:07)
9F:推 phantomli:只剩三萬三,繳掉就沒事了,而且原本應該全部的錢都由原 03/06 22:08
10F:→ phantomli:PO這邊繳,代理人不是契約當事人,若不信任,當初就別授 03/06 22:09
11F:→ phantomli:予代理權。而刑事告訴權,無法預先拋棄,解決之道,爬文 03/06 22:10
12F:→ phantomli:就有。現在要處理,可以跟對方約見面,把尾款一次付清, 03/06 22:10
13F:→ phantomli:並讓對方簽刑事告訴撤回狀,以免刑事部分又被告一次。 03/06 22:11
謝謝p大 真的非常謝謝您!
不好意思,想再另外請問一下,
跟對方約見面的話,需要在像調解委員會這種具有公信力的地方嗎?
那我們把尾款都繳清,也請對方簽刑事告訴撤回狀,表示和解完成
民事請求權兩年,之後也不能再提起,這樣嗎? 謝謝~
※ 編輯: hidelena 來自: 122.123.192.150 (03/06 22:17)
14F:→ phantomli:不需要,當初已談妥和解,意思已明,只是書面程序未作足 03/06 22:23
15F:→ phantomli:,再約那種地方,只會讓對方覺得你們想重來、不履約。找 03/06 22:23
16F:→ phantomli:個大家都方便,大吵起來會很丟臉的場合,平平和和的談, 03/06 22:24
17F:→ phantomli:對方擔心的是拿不到錢,你們擔心的是刑事被告,那就一手 03/06 22:25
18F:→ phantomli:交錢、一手交貨(書狀),把事情一乾二淨的處理掉,不要 03/06 22:25
19F:→ phantomli:再節外生枝。至於民事賠償部分,就是這六萬多塊,民事請 03/06 22:27
20F:→ phantomli:求權因和解而消滅(只是另生和解債權)這就跟時效無關了 03/06 22:27
21F:→ phantomli:,把錢付清(記得讓對方簽收)就好。 03/06 22:28
謝謝p大!
我在司法院的網站上查了一下 請問是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sist03-07.asp
是第28項的這個 撤回告訴狀嗎?
因為書狀下面有個 ○○法院 公鑒
請問 那我們沒有去法院,這個也是可是生效的 這樣嗎?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真的非常感謝p大!
家母今天晚上聽到對方揚言要告父親,哭了一整晚
不好意思,謝謝p大!!
※ 編輯: hidelena 來自: 122.123.192.150 (03/06 22:54)
22F:推 phantomli:除了對方的簽名跟最前面雙方資料之外,其他地方留白~ 03/06 23:17
23F:→ phantomli:真搞到要遞狀撤回的話,會向地檢署,不是地院。 03/06 23:17
24F:→ phantomli:只是要留對方的簽名,跟和解書,以防對方耍詐,所以狀紙 03/06 23:20
25F:→ phantomli:裡面有很多是不確定的東西(像是案號、法院、地檢署等等 03/06 23:20
26F:→ phantomli:就先留白,之後補填寫)~ 03/06 23:21
原來如此,暸解!
真的非常感謝p大~ 謝謝您!
※ 編輯: hidelena 來自: 122.123.192.150 (03/06 23:51)
27F:推 mmmms:這樣事先簽的撤回狀,對方可否質疑其有效性? 由於該狀需填日 03/07 20:02
28F:→ mmmms:期,若填現在簽名的日期,則尚無告訴進行中,可否主張其無效 03/07 20:03
29F:→ mmmms:?若日期、案號、…皆不填,日後自行補足,是否有偽造文書? 03/07 20:04
樓上m大這麼一說....驚!>"<
請問有專業板大可以幫忙解惑嗎? 謝謝!
※ 編輯: hidelena 來自: 122.123.192.35 (03/07 21:05)
30F:推 phantomli:和解書表明無追究之意,可為授權填寫的依據,另該簽名為 03/07 21:05
31F:→ phantomli:真正,具不再追究之意,亦非偽造之文書。當然完美情況, 03/07 21:07
32F:→ phantomli:應在和解書中明白寫清:被害人已無追究民刑事責任之意, 03/07 21:08
33F:→ phantomli:親簽撤回狀並授權填製其餘部分。只是意思表示,以探究當 03/07 21:09
34F:→ phantomli:事人真意為優先,既已達成民刑事和解,又親簽撤回狀交付 03/07 21:10
35F:→ phantomli:收執,其餘部分的填製只是讓案件更具體明確,無礙於當事 03/07 21:11
36F:→ phantomli:人間不再追究之真意。 03/07 21:12
37F:推 phantomli:好吧,要完全避免這個風險也不是沒有辦法,1.讓對方同時 03/07 21:20
38F:→ phantomli:簽告訴狀跟撤回告訴狀,打好給他簽,前後遞進去,這樣就 03/07 21:21
39F:→ phantomli:只是過個場,不會有偽造的問題。2.也不用簽這種書狀,用 03/07 21:22
40F:→ phantomli:鉅額違約金,牽制對方不敢違約。(不過這其實也有酌減的 03/07 21:23
41F:→ phantomli:風險)3.欠缺案號、日期等都不要加東西,直接遞進去就好 03/07 21:25
42F:→ phantomli:讓檢方跟法院自己去找是哪一件。 03/07 21:25
43F:→ sindyevil:同意P大,第二點要考慮到當事[人],這類有過錯在先/大的和 03/07 21:46
44F:→ sindyevil:解案,對方如果是認真的人,可能就會有風~波~產生 03/07 21:48
45F:推 mmmms:謝謝p大解惑~ 03/08 01:21
真的非常謝謝大家! 謝謝p大的耐心解說~~
※ 編輯: hidelena 來自: 122.123.192.34 (03/08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