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micat (limi)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簡上-準備程序 法院通知不甚明瞭
時間Sat Mar 3 20:59:07 2012
不好意思佔版面,但是法院上班的時間在下也在上班,無法親自去電詢問,
google似乎又不得其法,沒能得到想要的答案
希望板大能夠先教我一些,這樣我請人代為詢問的話心理也能有個底...<(_ _)>
事實經過:
在收到對方的上訴書後1個多月,
法院民事庭寄來開庭通知(民事簡易庭的上訴)
期日種類是 "準備程序"
其中有一個 "一般補正通知" 裡面提了3個問題要求陳報
還說要 "依對造人數提出完整之繕本,同時將繕本逕行送達對造,
及向本院提出已為送達之相關收執或憑據"
問題:
1. 這樣我要提出的書狀是叫做 "民事準備狀" 嗎?
2. 如果我針對對方的上訴理由,有想要答辯的話(不在補正通知的問題之內),
是不是也應該寫在這次的書狀裡面呢?
3. 通知書裡的"將繕本逕行送達對造" 是指像先前一樣
影印好拿去法院 蓋"繕本"的章 然後用法院公文封寄給對方那樣嗎?
(抱歉這個先前也是託人做的,做法也是聽說而已)
4. Google到說 準備程序以後會有 "言詞辯論"
請問那是另外一次開庭嗎? 法官是1人還是3人呢?
接觸這些事情以後,發現實體的部分比較容查詢
程序上這些看似簡單的小事反而讓人不知所措,
真的非常感謝願意花費時間閱讀/回答解惑的板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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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67.140
1F:推 ChrisBear:只是要您交準備書狀 記得送給對方 撰寫方式要找律師寫 03/03 21:45
2F:→ ChrisBear:可以自寫或是找律師 如果找非律師撰寫該人會觸犯律師法 03/03 21:45
3F:→ limicat:在下預備自己寫,簡易庭時原想找人寫,但發現對方不能瞭解我 03/03 22:16
4F:→ limicat:的狀況...有寫比沒寫還糟,好像是在幫對方寫的一樣 03/03 22:17
5F:推 phantomli:1.NO,被上訴人針對上訴理由是用答辯狀。 03/03 22:42
6F:→ phantomli:2.是的。想寫什麼都可以寫在書狀中,但請提綱挈領。 03/03 22:43
7F:→ phantomli:3.NO,法院請你自己寄給對方,然後附上對方收到的憑據。 03/03 22:44
8F:→ phantomli: (例如掛號回執的投遞結果),書狀註明"繕本逕寄對造"。 03/03 22:45
9F:推 hcya:回2樓,找非律師撰寫不是不行啦,只是不能收錢而已~ 03/03 22:45
10F:→ phantomli:4.YES,是不同的開庭。是三人。 03/03 22:47
11F:→ limicat:那麼請問針對被要求補正的問題 也是寫在答辯狀裡嗎? 03/03 23:42
12F:→ limicat:還是說應該遞兩種書狀呢?? 謝謝樓上跟樓樓上板大 03/03 23:43
13F:推 phantomli:先寫答辯狀遞進去,再把對方收到答辯狀的回執用陳報狀遞 03/04 00:48
14F:→ phantomli:給法院。二種東西沒辦法寫在同一份~ 03/04 00:49
15F:→ limicat:P大的意思是先遞答辯狀 在遞陳報狀(可是司法院的範例裡面 03/04 01:04
16F:→ limicat:沒有陳報狀的樣子(還是說跟陳報生存狀一樣呢?) 03/04 01:05
17F:→ phantomli:陳報狀非常的簡單,內文只要寫:茲陳報。。。就可以了~ 03/04 01:09
18F:→ phantomli:狀紙很自由的,意思清楚就好,當交報告一樣寫就好,當然 03/04 01:11
19F:→ phantomli:要很講究也是可以,但不是吃這行飯的話,自己案子可以進 03/04 01:12
20F:→ phantomli:行下去就好,不用太煩惱~ 03/04 01:12
21F:→ limicat:謝謝P大~我找到陳報狀的範本了...這樣大致知道該怎麼做了 03/04 01:14
22F:→ limicat:萬分感謝耐心回答這些煩人的問題 >"< 03/04 01:15
23F:推 sychang0807:要自己寄,不是法院寄嗎 02/25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