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ding15 (可悲的大夜班)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友人避不見面不還物品
時間Sat Mar 3 10:32:34 2012
事實經過:
前男友跟我借了 WII 和 遊戲片 ,分手時我已為他已經還我
因為平時幾乎沒在使用,一直沒發現,最近我哥跟我要WII時
才發現他尚未還我,
打了兩次電話,第一次他接到 說會還我隔天幫我寄
第二天我跟他確認 他說前一天抄的地址弄丟了 叫我再給一次
第三天起就拒接電話了,當然東西也沒還我~
問題:
我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還我東西呢?
寫存證信函嗎?內容要怎麼寫?
我想下周休假時直接殺到他家去(在台北五股)
等他下班回家...
可是我怕在門口堵到他後,他說要上樓拿就不再下樓了...
我有什麼辦法可以跟著他上樓或是保證他會拿下來?報警請警察陪我去嗎?
如果物品已經被他轉賣或是遺失或損壞,我要怎樣才能讓他賠償?
重點是我無法證明我有借他wii...當然是沒有借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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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10.131.73
※ 編輯: buding15 來自: 123.110.131.73 (03/03 10:44)
1F:→ jenyann02:如果你請警察去幫忙也是可以吧,就當作是為民服務,前提 03/03 11:43
2F:→ jenyann02:是警察願意去跟你去,存證信函是可以寫啦,可是如果沒有 03/03 11:44
3F:→ jenyann02:要告到法院的話,就不大有必要性了,因為存證信函是比較 03/03 11:45
4F:→ jenyann02:偏向警告而已,只是他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警告而已。 03/03 11:47
5F:→ wi1lyt:警察懶的理這種事 03/03 12:33
6F:→ g243536:朋友欠我好幾千萬~~那我也叫警察陪我去好了~XD 03/03 13:14
7F:→ yanginru:有好幾千萬債權的人不會出現在這邊XD 03/03 17:59
8F:推 c100441:推樓上,有笑有推 03/05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