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lilylin (lilyli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支票被跳票該如何處理?
時間Fri Mar 2 19:39:47 2012
事實經過:
傑XX公司積欠本人80萬元,
於民國100年9月開立七張支票(禁止背書轉讓,票據種類:01支票)
分別支付80萬元欠款,第一張支票到期日是民國101年2月29日,金額是20萬元,
前幾天銀行通知該票退票,理由是代碼02存款不足及發票人簽章不符,
退票種類是交換退票.
問題:
1.這樣是跳票嗎?
2.跳票對該公司有什麼影響?銀行會主動告知之後收到票的廠商嗎?
3.因為本人占股20%(不是負責人)會有法律上的責任要負責嗎?
4.該公司負責人在跳票前就拒接電話,完全不出面連絡後續償還債務事宜,
查詢網頁爬文得知,應該要先寄存證信函,之後申請"民事申請支付命令狀",
這樣的程序是對的嗎?(目的要扣押他的財產,以免脫產)
5.聽說可以委託民間討債公司代行討債行為,但是若已委託他人行使權利,
本人還需要執行問題4的各項程序嗎?
6.該公司負責人背後有法律顧問,本人請不起律師,對法律的常識也不多,
是否還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還希望大家可以幫忙提點一下惹!
先感謝各位的慷慨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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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189.41
1F:→ alawyer:80萬已經可以找律師了。 03/02 21:02
2F:→ depravity:可以讓人欠80萬 請不起律師 還有一種選擇 拋棄債權 03/02 23:22
3F:→ depravity:然後就當做啥都沒發生繼續過日子反正沒這錢時妳也過下去 03/02 23:23
4F:→ ChrisBear:80萬不找律師 那就自己打官司啊 03/02 23:28
80萬還我就有錢請律師了,他的律師是我請的....目前也只能自己打官司,
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還希望董的人能夠提醒一下,只能說很無助
※ 編輯: iamlilylin 來自: 123.194.189.41 (03/04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