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RA1002 (KIR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賠償
時間Fri Mar 2 12:11:01 2012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1年2月1日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右足及左手挫傷
右膝擦,挫傷
有急診驗傷單及中醫驗傷單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寫肇事原因,筆錄是哪個?現場都警方到才移車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保險,都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2/1號下午從駕訓班返家途中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六段跟東新街交叉路口往五段,
方向行駛,在三線道行駛,從中線左側超越公車,在路口處機車停等線內停等紅燈,
被後方大X巴士公車從後追撞,滑行到路中央,無證人有攝影機.
六、問題:
車輛毀損22600(有估價單)
醫藥費2380(有收據)
自行騎車就醫交通費500(有發票)
工作損失一日1000*14=14000(有工作證明及營業報稅資料,無薪資證明及所得稅)
"診斷證明書寫需休養沒註明天"
後續醫療一日150*30=4500
精神賠償5000
這樣求償合理嗎?
但是今天下午對方保險公司回覆只願賠三萬~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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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48.200
1F:→ AE1822:三萬一也太扯@@ 其實和解金額要看你自己決定,你可以接受 03/02 14:18
2F:→ AE1822:就OK,不能接受就提告。 03/02 14:19
3F:推 depravity:快告 業務過失傷害比較重 XDDD 03/02 23:21
4F:→ KIRA1002:我決定和解了,我還是學生三萬對我來說很多了,我也沒時 03/03 12:24
5F:→ KIRA1002:間跑法院.. 03/03 12:25
6F:推 depravity:這種 妳告了司機就自己掏錢補了 才差兩三萬 = = 03/03 12:40
7F:→ KIRA1002:司機當下有說他只會給一萬二,多的就不給了==從頭到尾他 03/03 12:54
8F:→ KIRA1002:民事和解刑事可以告嗎? 03/03 12:56
9F:推 depravity:那妳可以讓他去坐牢幾個月順便丟工作免得下個受害者出現 03/03 12:57
10F:→ depravity:若只和解民事刑事當然可以告 03/03 12:58
11F:→ KIRA1002:那我需要先申請肇事鑑定,看誰對誰錯嗎? 03/03 13:01
12F:→ KIRA1002:司機從頭到尾都沒出現過... 03/03 13:02
13F:推 depravity:不用 告了檢察官會聲請 很少有後方完全沒錯的 XD 03/03 13:20
14F:→ KIRA1002:謝謝!這樣我懂了! 03/03 14:14
15F:→ intelb06385:這種沒拿它個7.8萬實在說不過去 03/0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