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ngweki (weki)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支付命令 幫家人代償 可否由本人提出異議
時間Fri Feb 24 10:03:42 2012
事實經過:
1.支付命令書公文上日期2/14
公文封上列印日期2/15
父親收到日,不詳被我回家看到,由我處理
2.於2/20日親自打電話給國泰世華銀行的負責窗口
表示由本人做代償動作,並告知人員,該人目前
也不住在此,且該支命令是由我爸爸去郵局招領的
非當事人親領,且當事人已早無聯絡的事實
3.銀行去年先前即曾打電話給我,問我有沒有當事人的
聯絡方法,我即告知很久沒聯絡,電話也暫停使用了
亦告知我可代為處理解決,銀行以「個人資料保護法」
不便透露給我,結果時至今日,利息本金又滾了不少
4.2/20打去是職務代理人接,2/21專員回覆我
又告知我「個資法」先擋我,又說好,「她先詢問主管」
目前到現在都還沒與我聯絡
問題:
1.銀行不是可以親屬代償嗎?為何一直用個資法擋下?
2.支付命令的議異書,可否由我代為提出異議?
在未能當事人聯絡到的前提下之代理人?
3.提出異議,是不是先償付完銀行債務後,再提出才行?
4.銀行一直採拖延戰術,在支付命令提出時
利息是暫停還是不斷累積?會再滾入本金嗎?
5.承上,是吃定我們一定會處理,就慢慢來順便多賺點?
但當事人目前久未聯絡且名下無財產
銀行假設拖超過二十日後的強制動作
會先扣押到當事人的薪水嗎?
6.承上,不超過二十日,提出異議,當時又還沒償付債務
理由該如何寫?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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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4.214.171
1F:→ justfor48:異議不用附理由 不過我看不太懂 是你爸欠錢?? 02/24 10:20
2F:→ dengweki:哥哥欠的,父親去郵局招領信件的 02/24 10:25
3F:推 depravity:1.妳自己知道 和他洩漏不一樣 = = 02/24 10:26
4F:→ dengweki:j大謝謝你,不用附理由,那可由我代理提出異議嗎? 02/24 10:27
5F:→ dengweki:三樓d大你好,我是知道債務存在,洩漏?個資法? 02/24 10:29
6F:推 phantomli:這種已經聯絡不到人的郵件,根本就不要去領寄存,讓警局 02/24 10:48
7F:→ phantomli:退回法院,現在這樣只能先以自己名義聲明異議,同時註明 02/24 10:49
8F:→ phantomli::此人已無居住送達址之事實,亦無聯絡方法,只能代為聲 02/24 10:50
9F:→ phantomli:明異議。原PO也不要管利息的事,欠錢沒還本來就會利息, 02/24 10:50
10F:→ phantomli:現在重點在於支付命令的異議期間一過,就會取得與確定判 02/24 10:51
11F:→ phantomli:決同一之效力,可為執行名義。異議的二十日是不變期間, 02/24 10:51
12F:→ phantomli:要優先處理,至於償負債務,等之後再慢慢談~ 02/24 10:52
13F:→ phantomli:支付命令非常重視送達是否合法,用寄存送達最重要的是要 02/24 10:53
14F:→ phantomli:有居住事實,不然用補充送達由同居人代收就可以了。不過 02/24 10:54
15F:→ phantomli:這把尺的寬嚴各地法院執行處認定不盡一致,又不想建議原 02/24 10:54
16F:→ phantomli:PO冒偽造署印的風險,以債務人名義具狀聲明異議,所以只 02/24 10:55
17F:→ phantomli:能為如上的處理建議~ 02/24 10:56
謝謝P大詳細說明
我先處理聲明異議,文件上都填我代理人嗎?
在事實部份補述後段P大說的段落
這被法院打槍駁回,異議失敗嗎?
因為看一般分享的文件格式都是當事人提的
沒有我這種案例的格式可參考
※ 編輯: dengweki 來自: 114.46.218.114 (02/24 11:16)
18F:推 depravity:願意還錢等被強執帶錢或台支去民事執行處辦理就好了 02/24 11:20
19F:→ depravity:這時候可以直雞第三人清償了 XD 02/24 11:21
20F:推 phantomli:D大說的第三人清償是一個,看來文似乎原本原PO家人也是 02/24 11:25
21F:→ phantomli:有幫還的打算。至於這種異議是否成立,其實要看執行法院 02/24 11:25
22F:→ phantomli:的尺度,那個異議的重點在於陳報無居住事實,欠缺本人的 02/24 11:26
23F:→ phantomli:簽名或授權,其書狀本來就沒有效力,令兄應該已滿二十, 02/24 11:27
24F:→ phantomli:所以由令尊出具結果也是一樣,但如果法院有認為這樣的送 02/24 11:29
25F:→ phantomli:達會影響支付命令的效力,則不會讓他經過二十日就發生與 02/24 11:29
26F:→ phantomli: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會再做其他處理(可能要債權人另外 02/24 11:30
27F:→ phantomli:陳報送達址,或再向你們查詢現況,這就不一定~)而如果 02/24 11:31
28F:→ phantomli:執行法院所採見解是戶籍址寄存即為合法,不須調查居住事 02/24 11:32
29F:→ phantomli:實,則這樣的異議沒什麼用,最後就是讓銀行取得執行名義 02/24 11:32
30F:→ phantomli:~其實說穿了,欠錢是事實,只是在銀行沒取得執行名義前 02/24 11:33
31F:→ phantomli:,比較好談,但如果有能力幫忙一次清償,也是有相當的談 02/24 11:34
32F:→ phantomli:判條件~原PO還是盡力跟令兄聯絡上,早點出面處理,不然 02/24 11:35
33F:→ phantomli:他的事情你們不清楚,也無代為處理的權限,非常之不利~ 02/24 11:36
P大說到我關心的另一個重點
我就是想在銀行還沒取得強制執行權利
談判把這解決掉
我2/21在專員打電話給我時,我有告知免除利息
加上償還本金七成作我的底限
加上父親基本上是管他生死的態度,且又法律知識不足
一昧的說告消基會.....
母親心軟又叫我處理,台新銀行沒走到支付命令這一步
我還九成本金,並己註明「親屬代償」
唉~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這個支付命令是「司法事務官」執行的,非「法官」做的
不曉得
提出異議的程序正當性不足先被駁回
還是
送達通知的效力未定被接受
最壞情況,被駁回還是走原本的20天,還是接到駁回書起從新計算
煩~銀行死不跟我聯絡
還是先謝謝P大D大的討論分析給我的意見
※ 編輯: dengweki 來自: 101.14.214.171 (02/24 11:48)
34F:推 phantomli:補充一下,現在執行法院很多原先由法官在做的事情,都改 02/24 11:59
35F:→ phantomli:由司法事務官在做(這是經過修法的),所以看到是司法事 02/24 11:59
36F:→ phantomli:務官不用有其他想法,只是現在改成這樣作而已~ 02/24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