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ergylove (小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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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婚姻] 苗華斌外遇 小三通姦判6月
時間Fri Feb 24 01:55:37 2012
中央社 – 2012年2月23日 下午6:33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3日電)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與小三劉韋欣外遇案,台北地
方法院今天宣判。法院認為,劉韋欣明知苗是有婦之夫還與他相姦,破壞苗家生活美滿,
依通姦、相姦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劉韋欣今天並未出庭,讓大批等候的媒體撲空。苗華斌與名模孫正華結婚後,被媒體踢爆
與劉韋欣外遇生女,孫正華控告兩人通姦罪。苗華斌偵訊時坦承與劉女通姦10次,獲妻子
原諒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採信苗說詞,依通姦罪起訴劉女
判決指出,劉韋欣任職百老匯麗緻時尚館客服經理時,結識前來消費的苗華斌。她明知苗
華斌是孫正華丈夫,還在民國98年間在住處陸續與他發生10次性行為。
法院審理時,劉女雖然辯稱只和苗華斌發生2次性行為,而且一次意識不清醒,一次是被
強迫硬上,堅決表示當時不知苗已婚。但法院審酌苗華斌夫婦說法和劉女手機簡訊後,認
為劉女說法與證據不符,難以採信。
北院審酌,劉女犯行有反覆性的特徵,因此10次相姦犯行在刑法上僅論一罪。劉女與有婦
之夫相姦,破壞孫正華家庭生活美滿,事後也未取得孫正華原諒,法院審理時也不坦承罪
行。
北院依通姦、相姦罪,將劉女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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