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iaque (maniaqu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出租店一直打電話來要我還DVD
時間Fri Feb 17 00:50:52 2012
※ 引述《ll213 (殺破狼)》之銘言:
: 我在住院前就將租的5部電影DVD投入出租店的桶子(類似郵筒)
:
:
: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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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出租店一直打電話來說我逾期未歸還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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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我很肯定跟她說我還了
^^^^^^^^^^^^^^^^^^^^^^^^
:
: 她說她們電腦記錄是逾期未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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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對方說我們雙方都找看看
^^^^^^^^^^^^^^^^^^^^^^^^^^這句話講出來,您就輸了........
因為這句話剛好跟您上面那句話"牴觸"
:
: 我確定沒有在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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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們也表示架上也找不到 所以她說還是"請我再找時間歸還"
當然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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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肯定跟她說我有投你們的郵筒
^^^^^^^^^^^^^^^^^^^^^^^^^^^^^^那法官問說,"您怎會說雙方都找看看??"
這句話不就代表您當時也不肯定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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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因為她們後來用沒來電顯示打電話來口氣很不好
:
: 要我歸還跟賠償選一樣
:
: 我也怒了 說再也不會去你們店 她說要報警...
:
: 請問她可以告我什麼?
侵占呀,
新聞有在報呀,租了漫畫小說久久沒還,店家多次催告
都不還,最後店家就直接用侵占提告了.
: 推 iscu:你有證據說你還了嗎? 記憶這種東西並不能當證據 02/16 23:24
: → iscu:店家報警其實沒用..警察也不會理它..純粹民事 02/16 23:25
: → ll213:我很確定我還了 因為我住院前一天上車前去投的 也才一個月 02/16 23:26
: → ll213:剛打來說要告"侵占" 02/16 23:27
: → bugbook:投了之後有再去回電給店家確認是否有收到嗎?有時並不是投 02/17 00:19
: → bugbook:了就沒事,尤其是隔了那麼久才打來通知的事情。 02/17 00:20
在攻防策略上可以著重對方店家設這個回收箱,本來就有風險
這種具有被第三者竊取箱內物品的可能,法官可能會接受您的說法
若店家無法舉證這個回收箱確實不可能被第三者竊取,那推定
您有歸還,可能被第三者竊取的說法,也比較可能被法官接受,
但若對方有錄下您當時說 "雙方再找看看"這句話
表示你這邊也 "無法肯定"有還...
那既然一開始也不確定,後面卻說有還有還
店家也可以說這是您這邊的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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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84.29
1F:推 ll213:謝謝M大我會再跟店家心平氣和溝通 當初會說那句 是想讓店家 02/17 01:14
2F:→ ll213:覺得我也是願意有心幫忙找 02/17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