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7701 (昆布)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受營業卡拉OK的噪音侵入,請教法律達人
時間Thu Feb 16 22:32:39 2012
事實經過:
您好,我長年無分日夜,受到卡拉OK噪音侵入之干擾,身心受創。
居住地為OO市XX路30巷1號3樓,附近有三間卡拉OK,地址分別是OO市XX路30巷1號1樓、OO
市XX路30巷2號1樓、OO市XX路30巷2號2樓。
已多次電話向110報案,曾在警局做過筆錄,也寫過網路信件至市長信箱,雖然警方到場,但業者在警方到達時皆
把視聽設備關閉,躲避警方的調查,以致向警察報案成效極差。
我現在的想法是自行架設錄影錄音設備,以保留證據來繼續之後的法律行為。
已查詢了一些法律條文:民法第七百九十三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想以這兩條
法律來主張權利。
現在想到的一些做法是,寫存證信函、法院提民事告訴。
想請問法律高手們以下的問題:
一、還有沒有其他的法律條文能主張自己想要安靜、不想受營業用卡拉OK侵擾的法律條文
?
二、存證信函要寄給誰呢?(屋主、業者、警局、市政府、政風室... ...?)
三、能否協助我為存證信函擬稿?
四、此種案件若上民事法庭要花錢請律師嗎?還是自行擬狀就能自行解決?
五、相關費用有什麼以及相關費用金額?
六、有什麼其他應注意之事項我尚未察覺?
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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