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hongisme (立轟包)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責任歸屬釐清及對應方法
時間Wed Feb 15 18:51:23 2012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0/06/1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有受傷上救護車至醫院,並報警
我方無明顯外傷,但手無法施力提不起來(自行至醫院檢查)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方當下無報警,由對方報警,事後我方被叫去警察局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不清楚
我方:有保險但無聯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6/10傍晚,家人雙載順向騎機車,遭後方騎車速度較快的年輕人擦撞。
然後年輕人撞向中間的安全島,因當時為下班時間(交通高峰期),
不清楚是被誰擦撞且加上並無大礙,所以自行離開。
對方有記下我方車牌號碼,並報警送醫,並被對方告我方肇事逃逸。
當日晚上10點多,警察來家裡要家人去警局作筆錄,才知道對方是誰。
[年輕人傷勢無大礙,腿部擦挫傷。]
因為家人被擦撞時也不清楚是誰撞他,且年輕人的口氣因較強勢,
所以在筆錄上也無法確定。
對方當時供稱,是家人撞他的。
家人在當時有給對方賠償金3000元(賠償衣物破損),是對方家長要求。
後來有找路口監視器,但無事發當時的狀況,只有出現家人騎在前面,
年經人在後的畫面。
過一段時間,法院寄來傳票說,家人肇事逃逸,又告家人過失傷害罪。
因和解時,對方開的金額太高,所以沒有和解成功。
今天家人說,法院寄來通知,說因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處500元以下罰金....。
六、問題:
想請問,
1.這樣是算公訴罪嗎?
2.對方告我們過失傷害,我們是否也可反告過失傷害?
3.現在法院寄來通知,是屬可上訴的嗎?
4.當時,都無法明確是誰撞誰,這樣"肇事逃逸"是可以成立的嗎?
因為當時事發時,怎麼看都覺得是後方擦撞前方車子,應屬後方車的錯。
不好意思!因為第一次發這樣的文,所以在內容上的描述好像很奇怪。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00.192
1F:→ yuusnow:1.肇事逃逸是,過失傷害不是。 2.已過期。 告訴時間6個月 02/15 20:06
2F:→ yuusnow:3.法院到底是寄什麼?? 起訴書? 聲請簡易判決? 正式判決? 02/15 20:07
3F:→ yuusnow:4.誰撞誰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們有擦撞車禍但未停下處理 02/15 20:08
4F:→ lihongisme:但不是會造成跌倒的擦撞,一般會怎麼處理??而且不知道是 02/15 20:14
5F:→ lihongisme:不知道是誰撞的... 02/15 20:15
6F:→ yuusnow:對方不就摔倒了? 你家人也知道"有擦撞",只是他覺得"不一 02/15 20:21
7F:→ yuusnow:定是我"而且"是他撞過來的"就認為沒啥大不了的 就走了 02/15 20:22
8F:→ yuusnow:況且對方一直都有走法律程序,你們都毫無反應? 而現在也 02/15 20:24
9F:→ yuusnow:看不出來法院到底是發出什麼樣的書面....帶資料去找律師吧 02/15 20:25
10F:→ yuusnow:肇事逃逸可是最低要判6個月的...只要一超過就要坐牢了 02/15 20:26
11F:→ lihongisme:抱歉!!其實我還沒有看到家人收到的法院通知是屬於甚麼 02/15 20:58
12F:→ lihongisme:樣的,明天會請家人傳真到我這邊看看,可是因為對於法律 02/15 20:59
13F:→ lihongisme:真的不了解,所以po文詢問大家T~T真的很感謝Y大的回覆!! 02/15 21:00
14F:→ lihongisme:我會請家人帶著資料去找律師,非常感謝!!! 02/15 21:01
15F:→ lihongisme:今天請家人傳真通知,是屬起訴書。想請問這樣是要開庭 02/16 15:23
16F:→ lihongisme:嗎?? 02/16 15:23
17F:→ yuusnow:單純起訴書? 那就是要開庭了。 是說真的不打算在跟對方協 02/16 15:26
18F:→ yuusnow:調和解或請律師嗎? 肇逃沒和解很容易不小心就超過6個月 02/16 15:27
19F:→ yuusnow:如果你們覺得進去關一下也沒什麼不好,那當我沒說。 02/16 15:27
20F:→ yuusnow:很少看到肇逃被起訴還這麼沒緊張感的....是不知道事情的 02/16 15:28
21F:→ yuusnow:嚴重性嗎? 反正我只是告訴你,這個沒弄好是可能要坐牢的 02/16 15:29
22F:推 maniaque:一造陳述參考參考,對方都撞到安全島了,可用不清楚誰撞的 02/16 18:03
23F:→ maniaque:難道沒停下來看一下???? 那對方怎知道是你這邊肇事逃逸?? 02/16 18:06
24F:→ maniaque:既然知道是"後方較快的年輕人",為何沒當下報警?? 02/16 18:07
25F:→ maniaque:又是下班尖峰時間對方竟能夠精確掌握貴方的車牌號碼 02/16 18:08
26F:→ lihongisme: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大家,如果路邊有發生車禍,沒有停 02/16 21:26
27F:→ lihongisme:下來,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家人說有看到對方受傷,但 02/16 21:27
28F:→ lihongisme:不知道是因為擦撞自己的人車禍,怕幫忙處理反而被誣陷 02/16 21:28
29F:→ lihongisme:所以沒有停下來。沒想到警察就來家裡了。 02/16 21:29
30F:→ lihongisme:這是我的疑問,希望大家可以為我解惑,謝謝!!y 02/16 21:29
31F:→ lihongisme:謝謝y大的回答。我是很緊張,但家人可能是第一次遇到, 02/16 21:32
32F:→ lihongisme:感覺好像不緊張="=... 02/16 21:33
33F:→ maniaque:唉....最好自己被撞,然後看到別人撞到安全島,沒因果關係 02/16 23:58
34F:推 phantomli:給原PO:知有肇事,不論責任誰負,都要停下來看對方有無 02/17 08:41
35F:→ phantomli:受傷、是否須要協助,逕自拍拍屁股走人,即便是對方撞你 02/17 08:41
36F:→ phantomli:,也是肇事逃逸。法律課予的義務就是下車看一看而已~本 02/17 08:42
37F:→ phantomli:件就肇逃部分甚為不利,再吵肇事責任已無意義~肇事責任 02/17 08:43
38F:→ phantomli:只對過失致傷部分有影響,另外,你們告對方的過失致傷可 02/17 08:44
39F:→ phantomli:能只剩民事請求權可以在賠償金額上跟對方談,但以刑責來 02/17 08:46
40F:→ phantomli:說,你們可謂是相當不利~ 02/17 08:46
41F:→ yuusnow:車被擦撞,回頭發現另一台機車去撞安全島,即使旁邊有再多 02/17 10:25
42F:→ yuusnow:機車,要說"我不確定是誰撞的"令人難以理解,總不會這麼剛 02/17 10:25
43F:→ yuusnow:好有別台機車擦撞你家人,後面那台機車又在這個時間點自摔 02/17 10:26
44F:→ yuusnow:你家人會離開,我想並非是"不知誰撞的",而是認為他是被撞 02/17 10:27
45F:→ yuusnow:的,而且不認為撞安全島那位會注意到自己是擦到哪台機車 02/17 10:29
46F:→ yuusnow:所以決定當沒這回事離開現場,未料倒地的機車有記下你家人 02/17 10:31
47F:→ yuusnow:的車牌,結果就是多吃一條肇事逃逸。 如果你家人到現在還 02/17 10:32
48F:→ yuusnow:是認為"他不能確定是擦到我"OR"是我被撞的",恐怕很有機會 02/17 10:33
49F:→ yuusnow:進去吃免錢飯一段時間,照你所提到的,法律流程也進行一段 02/17 10:34
50F:→ yuusnow:時間了,這段時間你家人都不曾詢問過這樣會不會被判刑? 02/17 10:35
51F:→ alawyer:如果很有疑義,或是很擔心,建議備妥一切資料,找律師協助 02/17 14:08
52F:推 depravity:把道路交通開頭的法規都帶進去好好研讀也是一種辦法 XD 02/17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