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ocodile119 (Crocodil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路上被酒醉的人打
時間Mon Feb 13 02:34:45 2012
事實經過:今天晚上10點多騎腳踏車去住家附近郵局匯款,回程途中遇一機車酒駕並且
逆向行使,我停車讓他通過後,繼續往前騎腳踏車要返家,在自己的社區警衛室前方不遠
處被那個酒駕的機車騎士攔住,說我罵他:幹,並且打我頭部,我跟對方道歉後對方離去
。(不想惹太多事情) 我也並沒有罵對方,當時有喊警衛,警衛也沒過來,後來到了
警衛室打110報案,員警到警衛室現場,詢問我當時經過,我有記下對方車牌以及長相特
徵,告知員警後,留下我的資料 姓名 電話 身分證號碼,員警也留下他的姓名跟所屬
派出所以及電話後離去,後來返家改乘機車去醫院驗傷,因頭部無明顯外傷(沒傷口),
驗傷單上面寫頭部損傷。
問題:
1.沒外傷也能構成傷害罪嗎? (回到家頭有暈)
2.報案的時候經過110報案就可以了嗎? 還是需要去填寫報案三連單?
3.這種狀況通常是怎麼處理? (其實當下可以反擊或者制止對方等到員警到來?)
4.如果沒有監視器拍到那只有驗傷單證據足夠嗎?(不太清楚 明天才要去里長家調
監視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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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49.218.61.58
1F:推 depravity:警衛沒去是應該的 那不在工作範圍 萬一被扁傷 02/13 10:30
2F:→ depravity:沒因公受傷還多個擅離職守 就倒大楣了 02/13 10:31
3F:→ Crocodile119:這個我也想過..警衛只是老人家 囧 02/13 10:59
4F:→ intelb06385:沒三聯單就是吃案吧 02/13 19:06
5F:推 depravity:開三聯單=必受理 但是這兩者不是充要條件 = = 02/13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