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yann (Hyeji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演唱會跑票的問題
時間Fri Feb 3 12:31:18 2012
事實經過:
演唱會上,
我答應把演唱會的票給別人,
但我們只有MAIL跟簡訊聯絡
可是最後他卻在演唱會上跑票。
但我們沒有涉及金錢交易
只有雙方在MAIL以及簡訊上答應對方不會跑票而已。
問題:
我只有對方的手機跟MAIL,
這樣的情形我可以報警抓他!
或是告他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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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04.223
1F:→ phantomli:報警沒用,此非刑事案件,只是民事的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 02/03 12:55
2F:→ phantomli:而已。請保留交易證據,有關民事起訴流程,爬文可有收獲 02/03 12:56
3F:→ phantomli:,或至所在之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 02/03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