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04 (li04)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後一些疑問
時間Fri Feb 3 09:25:35 2012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2/2/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右腳步分有擦傷,當時很痛,有送到醫院急診照X光片,幸好無異狀
有詢問急診醫師可否開驗傷單,醫師認為現在開車禍驗傷單太早,等幾天後回診再開
比較好,所以還沒開立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警察收雙方行照及駕照後,由於我右腳疼痛先送醫,之後警察到醫院做酒測
數值為靈,當時已經半夜2點半了所以要我先休息1天,再約時間作筆錄,所以筆錄還沒做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第三責任險,對方不知
尚未通知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晚上11點半騎機車在十字路口停紅綠燈,停在機車專區內,馬上就被汽車從後方撞上
被撞上時依然是紅燈,
被撞上後就立刻報警了,現場沒有被壞,但半夜也沒有其他證人
六、問題:
1.我目前預定的求償目標大約是修車費用,醫療及交通費等等有收據的費用等
再加上4到5千元的補償(就當精神賠償),這些會太多嗎?
2.由於我公司也有團保了醫療及意外險,造事者如果要求所有的收據正本都要給他
這方面我可以拒絕,而只給他影本嗎?(因為公司團保審查很嚴個,幾乎只收正本)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各位網友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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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7.158.145
1F:推 depravity:1太少 XD 02/03 09:40
2F:→ depravity:2.你可以用告的等判他賠希望還來的急收回正本請公司的XD 02/03 09:41
3F:推 depravity:保險收正本 是因為不讓你一份損害申請很多份賠償 02/03 09:52
4F:推 baolidab:保險公司會要求強制險要擬的掛號收據,其他的可以去掛號 02/03 18:47
5F:→ baolidab:處申請複本(就是醫療明細) 02/03 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