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TEL (Mellivora Capensi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令人傻眼的噪音防制法! 法條是誰修的?
時間Wed Feb 1 07:03:58 2012
事實經過:
昨天跟環保局的人員碰面測量噪音,卡拉OK店家也蠻賞臉的唱的很大聲
在跟他們討論的時候發現一件很荒謬的事情,要連續測到2分鐘都是超標的情形才能開罰
他們也很無奈,他們也知道是法條有問題
因為一首歌也才三分鐘,更何況中間還有間奏跟換氣之類的,怎麼可能連續2分鐘都要超標
如果噪音真的吵到人無法入眠,30秒就已經是非常足夠了,2分鐘這是什麼標準?
問題:
因為這標準實在是太扯了! 我想要將這件事情轉告相關單位或人員!
想請問一下噪音有關的法條和標準是誰修訂的? 是立法委員嗎? 還是各縣市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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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0.100.156
※ RATEL:轉錄至看板 PublicServan 02/01 07:05
1F:推 yes2009:你花點小錢。 02/01 07:54
2F:→ yes2009:約好環保局人來時,先確認好時間,什麼時候要測量。 02/01 07:54
3F:→ yes2009:你朋友先去訂好包廂,時間到了開始唱歌。然後不要間斷。 02/01 07:55
4F:→ yes2009:全程大吼大叫超過2分鐘即可。花一點包廂費就可以測得2分鐘 02/01 07:56
5F:→ depravity:然後大家一起去面對七年以下?? 02/01 08:37
6F:推 NaTaO3:法條應該規定 卡拉ok要強制加裝氣密窗!! 02/01 12:19
7F:推 ilgsu:沒辦法,因為法條是規定最低標準...剩下要靠道德 02/01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