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knote (黑暗筆記)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住宅區不能設立卡拉OK,噪音,社會秩序維護
時間Wed Feb 1 00:00:30 2012
※ 引述《RATEL (Mellivora Capensis)》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大家新年快樂! 有些事情想請教,希望大家能幫幫忙!
: 簡單說一下事情的經過,前年10月底的時候檢舉一家卡拉OK店,因為噪音擾人的問題
: 後來上網申訴後陸續轉給環保局,經發局,跟都發局
: 環保局有來但是沒測到,因為他們是6點跟8點過來,根本沒有客人
: 經發局查了逃漏稅跟營業項目不符的問題,也無法開罰,因為他們繳的是視聽娛樂業的稅
: 到了今年初終於轉給都發局了,都發局回覆說我們這裡是住宅區,以法不能設立卡拉OK
: 都發局已經在1月10日發公文給經發局請他們到現場確認,因為實際使用情形是經發局確認
: 可是過年前的禮拜五打過去詢問,都發局說要等經發局排班看完才能開罰
: 會先給他們1個月的改善期,如無改善才會開罰,所以想問下面幾個問題
: 問題:
: 1.經發局大概要多久才會去看? 因為這樣一拖加上過年又將近2~3個禮拜過去了!
平均大概一個月排一次行程
: 2.都發局開罰是罰多少錢呢? 可以連續開罰嗎? 大概到何種程度才會勒令停業呢?
以不符分區或公寓大廈使用 6-30萬 會連續罰 罰到業者自動放棄改善
: 3.假如1個月到了,他們會主動過去確認嗎? 確認的標準是?
: (他們可能改了招牌後,仍然營業卡拉OK)
會 差不多一個月一次 進入確認
: 4.另外經發局一定要到現場確認嗎? (怕他們拖很久還不過來)
: 因為環保局來過了,也確認是營業卡啦OK,不能由環保局認定嗎?
: 而且管區的派出所,跟附近所有的住戶2~30戶都能證明他們是營業卡啦OK
會 會安排聯合稽查
: 5.我曾經問過警察能否以社會秩序維護法72條開罰,他們說也要測到噪音才有開罰依據
: 可是社會秩序維護法上面沒有寫說要測噪音,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 警察來了多次,環保局也來過,但是因為沒開罰,他們依然故我,仍然吵到凌晨2~3:00
: 曾經打1999請環保局的值班人員來測噪音,但是距離實在太遠,車程要1個多小時
: 而且通常是在睡眠中被吵醒,被吵醒時也不清楚他們已經唱了多久
: 等到1個多小時環保局的人員過來測噪音,客人可能早就離開了
: 已經被這件事情搞得很疲累了,請問大家有什麼好的方法能推薦嗎? 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噪音確認現場有無吵鬧 加上需三住戶以上連署筆錄才能開罰(大多鴿子也只勸導)
基本上找警察局和環保局是沒什麼用的
環保局測分貝要達法定分貝才開罰(不連續 不固定不容易測)
常會出現幾次超過標準值又說判定需-dB(馬上就變成未達標準值..)
測了幾次你不會想再找的
要測到超過標準值你可能直接讓測量人員住你家比較快
在阿拉夜店事件後
目前就永和來看大部份違規卡拉OK都被連續罰+強制拆除斷水電改善收起來
可是我家附近有一間不管怎麼樣都沒事的..吵了快2年
之前被吵到長期失眠下真的有段時間快變精神錯亂..
沒被斷水斷電沒被強制拆只被連續罰(每次60K)才停幾個月又復活這才可怕.....
最近又復活被吵到失眠了
遇到這種的解決辦法大概只剩2種
一是搬走
二是同歸於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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