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rriceadd (vb)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租賃] "前"房東打人辱罵並不讓住戶進入租屋處
時間Tue Jan 31 16:01:55 2012
因為你已經跟新的房東簽約了,舊房東所為已經阻礙到你的居住及通行的權利
可再加刑法304強制罪與以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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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46.244
1F:推 Q3O:謝謝你! 目前只做完毀謗跟傷害的筆錄 現在想在去報案 01/31 16:39
2F:→ Q3O:警察都會婉拒我們 說想要在釐清對方要做什麼在處理... 01/31 16:40
3F:→ Q3O:所以目前他闖入我房間 斷電 拔窗台等行為警察都還未受理 01/31 16:40
4F:→ Q3O:警察現在就是抱著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去辦 01/31 16:41
5F:→ Q3O:我想這強制罪他們也會用一樣的理由搪塞掉..... 01/31 16:42
6F:→ Q3O:還有其她的窗口可以更直接的告發他們嗎? 可以換警局嗎...Orz 01/31 16:42
7F:→ bugbook:到地檢署去告發,建議請律師協助。 01/31 16:44
8F:→ cherriceadd:是直接依強制罪去地檢署告發,由檢察官分案偵查 01/31 16:45
9F:→ yesman1214:我自己的經驗,果然警察一樣會推掉 01/31 21:45
10F:→ yesman1214:到地檢署入口窗口說要告人,法警就會帶你進去做筆錄了 01/31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