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TEL (Mellivora Capensi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住宅區不能設立卡拉OK,噪音,社會秩序維護
時間Mon Jan 23 17:29:08 2012
事實經過:
大家新年快樂! 有些事情想請教,希望大家能幫幫忙!
簡單說一下事情的經過,前年10月底的時候檢舉一家卡拉OK店,因為噪音擾人的問題
後來上網申訴後陸續轉給環保局,經發局,跟都發局
環保局有來但是沒測到,因為他們是6點跟8點過來,根本沒有客人
經發局查了逃漏稅跟營業項目不符的問題,也無法開罰,因為他們繳的是視聽娛樂業的稅
到了今年初終於轉給都發局了,都發局回覆說我們這裡是住宅區,以法不能設立卡拉OK
都發局已經在1月10日發公文給經發局請他們到現場確認,因為實際使用情形是經發局確認
可是過年前的禮拜五打過去詢問,都發局說要等經發局排班看完才能開罰
會先給他們1個月的改善期,如無改善才會開罰,所以想問下面幾個問題
問題:
1.經發局大概要多久才會去看? 因為這樣一拖加上過年又將近2~3個禮拜過去了!
2.都發局開罰是罰多少錢呢? 可以連續開罰嗎? 大概到何種程度才會勒令停業呢?
3.假如1個月到了,他們會主動過去確認嗎? 確認的標準是?
(他們可能改了招牌後,仍然營業卡拉OK)
4.另外經發局一定要到現場確認嗎? (怕他們拖很久還不過來)
因為環保局來過了,也確認是營業卡啦OK,不能由環保局認定嗎?
而且管區的派出所,跟附近所有的住戶2~30戶都能證明他們是營業卡啦OK
5.我曾經問過警察能否以社會秩序維護法72條開罰,他們說也要測到噪音才有開罰依據
可是社會秩序維護法上面沒有寫說要測噪音,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警察來了多次,環保局也來過,但是因為沒開罰,他們依然故我,仍然吵到凌晨2~3:00
曾經打1999請環保局的值班人員來測噪音,但是距離實在太遠,車程要1個多小時
而且通常是在睡眠中被吵醒,被吵醒時也不清楚他們已經唱了多久
等到1個多小時環保局的人員過來測噪音,客人可能早就離開了
已經被這件事情搞得很疲累了,請問大家有什麼好的方法能推薦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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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TEL 來自: 175.180.100.156 (01/2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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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lgsu:開罰是肯定可以連續開罰的,不過其他問題就...這裡是臺灣耶! 01/23 19:45
2F:→ a99:基本上黑暗兵法是更好用的 01/23 19:54
3F:→ a99:如果是我,先當成去消費的客人,全程錄影 01/23 19:55
4F:→ a99:再CALL二個傳播妹進來脫,隔天拿影片去派出所說這間脫衣陪酒 01/23 19:56
5F:→ a99:一星期後應該斷水斷電了 01/23 19:56
6F:推 gabril:真是好方法 傳播妹的電話哪裡找 01/23 20:28
7F:推 Redsofa:這種噪音若屬噪音法第6條不連續噪音的話(應該是吧),就根本 01/28 18:41
8F:→ Redsofa:不必測噪音,請警察翻閱社維法72條受理 01/28 18:41
9F:→ Redsofa:想到台中阿拉pub大火,據報導鄰居早就在檢舉吵死人了,但都 01/28 18:45
10F:→ Redsofa:沒有任何用處的......... 01/28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