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oo306 (qoo306)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遺棄問題?
時間Tue Jan 17 01:35:50 2012
我的爺爺有2個兒子一個女兒,我爸為大兒子跟我爺爺住在一起,
但我爸在多年前就中風行動不便在床,我媽在家照顧我爸就無法工作,
最近爺爺發現中風住加護病房,
姑姑說出院要把人送回家請台灣看護來照顧(不出錢),
費用我家跟叔叔一人一半要我們自己商量,
而叔叔的態度就是我們住爺爺家就要養他所以不想出,但家裡無多餘開銷能負擔這筆金額,
且我家已照顧爺爺奶奶20多年未跟叔叔姑姑要過一毛錢,且他們都只有一年回來看幾次,
討論說要送養老院一起負擔費用但他們不肯說這個家不是我們的是爺爺的不能趕他走,
但我媽已經沒辦法顧兩個人了.......
問題:請問有何辦法可以減少我家的負擔呢?搬走都不管可以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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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9.248.239
1F:→ bugbook:請社會局協助罷…… 01/17 02:06
2F:推 depravity:訴訟要求均分錢(法律規定原則上子女均分) 01/17 07:52
3F:推 javabird:社會局照顧貧窮弱勢都來不及了,這種家務事還是自行解決吧 01/17 16:08
我爸現在領有中度殘障手冊應該算弱勢吧,
叔叔夫妻倆在法院工作一個當書記官一個管總務的....
※ 編輯: qoo306 來自: 125.229.248.179 (01/17 18:23)
4F:推 javabird:所以社會局一查,直系親屬家境不錯,哪還需要救助?這是家務 01/18 13:42
5F:→ javabird:事,子女搞不定照顧雙親的責任問題. 01/18 13:43
那是要請社會局協調嗎?能強迫他們一起負擔照顧爺爺的責任嗎,現在他們就擺爛不想管
醫院電話住址都留我家的,家務事如果能處理我就不會來這求救了阿....
且也不能告他們遺棄,因之前爺爺都是我家在照顧,所以他們沒有怕被告遺棄的顧慮
※ 編輯: qoo306 來自: 125.229.248.239 (01/18 17:29)
6F:推 maniaque:可以告民事,請求分攤相關照顧費用,於法有據..... 01/18 20:47
7F:→ maniaque:你們可以把照顧的付出(人力物力),量化成金額, 01/18 20:47
8F:→ maniaque:向其他第一順位請求分攤 01/18 20:48
9F:推 javabird:法院可以幫你協調,但社會局沒這個能力跟權限. 01/19 17:53
10F:→ javabird:不過你叔叔夫妻倆都在法院工作...,很難說會怎樣,趁機檢視 01/19 17:55
11F:→ javabird:咱們的法官及法律制度囉! 01/19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