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tle600 (大鼻)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這樣可以要求還錢嗎
時間Mon Jan 9 03:23:08 2012
看到這篇文想到
之前ABCD要合買生日禮物給E
可是在幫E過生日吃飯的時候AB要上班沒辦法到
CD拿禮物給E的時候也沒跟E說是ABCD一起送的
使的E以為這份禮物只有CD出錢
那AB想跟CD要回錢可以告他們不當得利
要求返還不當得利或者侵權行為要求負賠償責任
還是只能以道德勸說就這樣算了?
最近對法律頗有興趣 想瞭解一下 煩請指教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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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3.61.136.23
※ 編輯: castle600 來自: 113.61.136.23 (01/09 03:25)
1F:推 phantomli:不成立不當得利,金錢的給付是基於公同分攤的合意,有法 01/09 08:36
2F:→ phantomli:律上原因。而且,不用搞得這麼麻煩,繞一大圈,AB沒有到 01/09 08:36
3F:→ phantomli:,也可以打電話跟E祝賀,然後帶一下禮物的事,根本就不 01/09 08:37
4F:→ phantomli:用把問題複雜化~ 01/09 08:37
5F:→ castle600:謝謝 :) 01/12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