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1765 (鼎玉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請教軍事審判法再審問題
時間Sat Jan 7 12:16:44 2012
1.
軍事審判法 第 218 條
有罪之判決確定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受判決人之利益,得聲請再審︰
一、原判決所憑之證物,已證明其為偽造或變造者。
二、原判決所憑之證言、鑑定或通譯,已證明其為虛偽者。
請教一下 若要申請再審 因為證據證物都是由軍方保管
那麼所謂已證明其為偽造或變造者 是在提出再審當中
由法院去向證物保管單位調取後 再來證明偽造
或是必須自行先有證據才能申請再審
2.
第 79 條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但於國防機密有關
之案件,得限制攝影。
請問一下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是指一定要請律師才能作辯護人
並且調閱證物嗎 如果一般人可以做辯護人並檢閱嗎
檢閱當場發現有異 可以提出筆跡鑑定之申請嗎 若發現筆跡是自己的可以撤銷再審嗎
3.由於簽名不知道是誰簽的 有可能是當事者 有可能是其他被告偽造
也有可能是機關單位為了結案弄出來的 那麼這樣證物由相關單位保管
要如何避免證物被損壞 或是被掉包
4.做筆跡鑑定有用嗎 如果模仿得很像能夠鑑定得出來啊 畢竟現在要拿到別人的簽名
也不是很難的事阿再用印表機印一下 影像軟體編一下
5.筆跡鑑定是要跟法官提出申請 由法院找專業人士鑑定 或是當事人要自行找人鑑定
6.若是提出再審 並且筆跡鑑定 這樣要花上多少費用
一連串的問題 還請板上高手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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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1.125.215
1F:推 depravity:你懷疑你覺得他是假的不等於已證明還要鑑定不算 = = 01/07 13:20
2F:→ yuusnow:筆跡鑑定並沒有你想像中的那麼容易,很多時候會無法鑑定 01/07 15:14
3F:推 phantomli:1.通常要訴訟證明、2.是、3.沒辦法避免、4.看情況,但印 01/07 15:50
4F:→ phantomli:表機顯然做不到壓力痕、5.是(法院同意會找機關作)、6. 01/07 15:52
5F:→ phantomli:洽承辦律師問收費。 01/07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