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o (Lust)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責任及相關問題
時間Tue Jan 3 21:41:22 2012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1/12/1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朋友受傷,員警通知救護車就醫,有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員警正好於附近值勤。
因朋友受傷,警方約定雙方於隔日至局裡做筆錄。
對方將機車簽起,已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朋友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2011/12/16 朋友於台南市協進國小校門前發生車禍,
先附上簡圖→
http://ppt.cc/9n(p
朋友(以下簡稱甲)當天騎車行經金華路四段,直行車速約30~40 km/hr,
另一女駕駛(以下簡稱乙,78年次,無駕照)之機車在其右前方3公尺處,
於金華路四段與和平街118巷之T字路口前發生車禍。
甲敘述當時乙未打左轉方向燈,便直接左轉欲轉入和平街118巷,
甲當時將車頭向左準備閃躲,但仍閃避不及而發生車禍。
撞擊點為甲方車頭碰撞乙方車身。
事發當時鄰近有員警經過,立即將現場拍照及進行相關記錄。
惟乙已將機車牽起,現場已被破壞,由於甲受傷,
員警通知救護車將甲送至郭綜合醫院就醫,並約定於隔日進行筆錄。
診斷結果身上有多處外傷及瘀血,牙齦上方有撕裂傷已立即縫合,
此外有六顆牙齒(含上排兩顆門牙)有鬆動現象,後續至牙醫門診處理。
※機車部份當天晚上牽至機車行檢修,總維修費用為7900元整。
----------隔天做筆錄----------
員警建議討論是否能和解,
甲以診斷書及相關單據提出求償金額,
乙由丈夫陪同,丈夫主張為甲之疏失,
並表示乙也有受傷,有至國術館就診(但無單據),
並表示沒跟甲求償就很好了,甲經家人建議,決定走法律程序。
六、問題:
2012/1/2 甲接到員警通知,表示乙也提傷害告訴,
請問就這件案例,甲勝出的機會高嗎?
還有哪些是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呢?
煩請板上各位前輩提供寶貴意見,謝謝。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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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無法沐浴在光明之中,只好微笑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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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4.195.251
1F:推 godrd:如果確定甲沒超速,而且是乙的車頭撞甲的車身,而且也能證明 01/05 14:44
2F:→ godrd:甲直行,乙變換行向,那麼甲基本上是無責的 01/05 14:46
3F:→ godrd:若如你所說是甲的車頭,撞上乙的車身,那就看鑑定結果了.... 01/05 14:47
4F:→ godrd:現場有沒有被破壞,有的時候是不妨礙肇事鑑定的 01/05 14:49
5F:→ hoyo:謝謝g大的寶貴意見! 01/05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