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waicat (害怕失去。)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隱私權問題
時間Tue Jan 3 14:16:25 2012
事實經過:
個人之前在同家公司,不同單位執行不同的業務,
99年在A單位擔任助理角色,而因為之前有債務上的問題,
所以有公文發函至公司表示要扣薪1/3。
本人無異議,因本來就是得還給銀行的。
100年中因為合約到期,又不想在A單位,所以就離開公司。
100年底,B單位有缺額,B單位主管則是詢問我是否願意回公司,
到B單位工作,於是,又回到公司,但是卻是B單位就職。
就職後,銀行一樣發法院公文到公司表明要扣薪,但因為B單位是屬於收錢部門,
所以單位大組長很在意這問題,而我們也在100年底就將所有的債務處理完畢,
但是大組長卻去COPY99年度的公文,並告知單位小組長說因為以前就扣薪過,
所以,試用期這三個月,他還得因此評估是否適任。
問題:
雖然是同家公司,但是不同單位,且行文到的部門也不相同,
想請問單位大組長這樣做是否已經侵犯到隱私權?
甚至是還把此個人過去的事務告訴了單位小組長,
所以想請教各位,大組長是否有侵犯了隱私權及洩漏祕密相關情事。
另外就是公司管理公文部門,未經我個人同意就將過去的公文COPY給大組長,
這樣是否也形成了侵犯個人隱私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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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93.205
1F:推 steve5:法院收文單位很明顯是寫一個公司,沒有指定特定部門吧! 01/03 15:16
2F:→ steve5:copy的部份同上,那是法院發給該公司內部的公文,公司沒有外 01/03 15:17
3F:→ steve5:流該文件,並且在合理範圍內使用該公文應無不妥 01/03 15:18
4F:推 bencheming:我並不清楚,但是同公司不同部門之公文書調卷是很常見 01/03 19:23
5F:→ bencheming:的事情 01/03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