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gds (PTT鄉民!)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買賣房屋解約問題。
時間Sun Dec 25 11:29:18 2011
事實經過:
小弟我100/12/18經由591跟屋主約好去看一間房屋,看完屋子又看停車位(合售的)
因為是機械式停車位,我特地跟屋主說不知道我的掀背車好不好停,屋主
沒有正面回答,只說車位的位置很好,又靠近電梯,於是我們就回到原屋子
討論簽約事宜,當天講好價格就簽約了(簽約金五萬元),簽完約,屋主就急著把
鑰匙給我,並跟代書強調要儘速交屋,最好三十天內(正常是45天交屋)
隔天,我就開我的車去試停車位(馬自達5),後來我發現停是可以停,可是如果
旁人把車位移到我車子的正上方,停車位高度是不夠的,鐵板會把我的車頂壓壞,
所以我馬上聯絡代書先暫停辦過戶,並且跟屋主要求解約,
屋主不同意解約並沒收簽約金五萬元,
並且馬上把屋子開出來賣,而且過一天後也透過房仲賣出。
問題:
我只想要回五萬元,有可能嗎?
該怎麼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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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215.26
1F:推 snbftmb:要不回來了,都簽約了,正常來說他可以要你一成價金的 12/25 11:34
2F:→ snbftmb:認命吧,施主。以後沒確定好就不要那麼急著簽約啊 12/25 11:35
3F:推 amx002:同意樓上 他不還你你也沒沒辦法 12/25 17:47
4F:推 phantomli:屋主未同意解約,也未取得解約權的話,你們之間的契約仍 12/25 21:04
5F:→ phantomli:存在,他一屋二賣勢必有一方會債務不履行。另外,車位跟 12/25 21:05
6F:→ phantomli:房屋一起賣,則對於不合用的車位或有得依錯誤意思表示撤 12/25 21:06
7F:→ phantomli:銷此部份契約之空間,且原po先前對於車位不滿意之解約要 12/25 21:08
8F:→ phantomli:求是否即可視為不欲履行房屋部分契約之違約,亦有研求餘 12/25 21:09
9F:→ phantomli:地,本件不用放棄太早,只是想拿回全額也不容易~ 12/25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