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iaque (maniaqu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車禍] 請教有關第三責任險
時間Fri Dec 23 23:04:14 2011
※ 引述《simplyblue (藍色秋天)》之銘言:
: 車禍發生日期為100年8月20日
: 家父因闖紅燈衝撞他人車輛
: 時速當時約60km左右,責任100%確定在我方
: 有證人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雙方都有身體上部份淤青的輕傷
: 當場有報警,筆錄,並無移動現場
: 對方雖是出廠不到兩個月的新車,但只有強制險
: 我方有保50萬內的第三責任險
: 因為對方是新車
: 在保險公司同意下,對方回原廠維修,花了近20萬
: 我方保險也已經付了這筆錢
: 在對方修車的一個半月期間,我方也主動提出讓對方租車代步
: 這部份費用是我們自己支附3萬6
: (因對方工作地點離家近一個小時車程,且離火車公車站都有段距離)
: 另外,家父也包了6600的紅包給對方壓壓驚
: 但現在問題來了
: 我們一直無法談成和解
: 已經開了一次調解委員會卻仍破局
: 原因有二:
: 第一:對方覺得我方保險公司很沒誠意
: 車子維修好之後就沒主動打電話談醫療理賠部份或是慰問
: 第二:因為對方是新車,這次車禍後雖修復車體
: 但經過汽車公會鍵鑑定報告證明車禍前有50萬價值因車禍降至35萬
: 對方希望能針對這部份也獲得賠償
: (維修20萬+折損15萬仍在我方保險金額內)
: 其實因為100%是我方責任
: 所以我們也希望公司可以幫忙出折損這15萬的部份,讓雙方順利和解
: (我們也願意再出5萬)
: 但是公司態度非常強硬,要對方提告,公司告輸了就照判決全額賠償
: 眼看刑事告訴期快到了
: 對方有意以刑逼民
: 但即使如此,公司卻仍對我方和對方不理會
: 我在版上曾看到有文提到和解不成,我方是可以告公司的?
: 又,有何方法可以讓公司積極處理呢?
: 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不討論闖紅燈的這部份
關於車輛經事故後,價值減損部份,之前看過新聞案例,這部份部份法官
是不判賠的
法官理由是車輛還沒交易,所以這部份的價值不能列入請求標的.
當時看到這新聞也是挺納悶的,也不是說法官不對,而是財產損失請求權
是 2 年,換言之若沒在這兩年交易,那之後賣車因為這樣的認定而減損
車價,還能不能請求? 這確實是一個好問題.
不過,若基於這個部份,個人是認為可以請求啦,因為雖然事故在 A 時間點
發生,但在 B 時間點出現價值損害的實質交易,應該還是可以告.
只是或許一些人就會發現到.
那這時候的請求金額,還值不值得當時鑑價所認定的損失金額? ^_^
以本案來講,若今天 50 萬變成 35 萬,減少的是 15 萬
但若再開五年後,車輛殘值只剩下 20 萬(無事故的車的殘值),
那"因車禍減少的部份價值",還值不值 15 萬?? 可能只剩下五萬減損了.
而本篇問題在於有涉及到刑逼民的部份,但很顯然的,根據原 PO 跟保險公司
的保險合約,本質上是不理賠這部份(請回去看一下條文應該只寫回復原狀)
據此,個人是有一個想法啦,給原PO 參考參考
您可以跟當事人協議(立契約),若哪天對方想賣車時,車輛送公正第三方鑑價
,殘值因當時事故減損的部份,您無條件承擔,但同時您具有這輛車的優先承
買權.
優先承買權,主要是避免車子鑑價價格落差太大,而車子您也認定比這價值高
(在您不覺得車禍事故造成的減損有那麼高),那對方既然想賣,您自然可以把
它買下來.
亦即若這協議對方接受,對方 5 年後才賣車,車輛鑑定殘值 20 萬
(或車行收購價也可,不一定非鑑價不可)(含減損 3萬 or 5萬)
,您有優先承買權,所以用 20 萬買下.
ok ,那您總共在這件事情上花多少錢? 多花 5 萬買到一輛 5 年車
(以如對方以刑逼民,要您現在出 15 萬現金補貼殘值減損來比較的話)
整個case 來講,花 5 萬買下的五年車,加個 5 萬8萬並且告知前因後果,
稍微熟車的在板上應該一下子就賣掉了.
大概就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84.2
1F:推 simplyblue:謝謝您的回文,很受用,萬分感謝,謝謝 12/24 09:39
2F:推 depravity:二手車價除第一年外比法定折舊後高很多加上中古車賣法 12/24 10:03
3F:→ depravity:只能說理論一切是美好的現實就............ XD 12/24 10:03
4F:推 depravity:不熟車的才會一下就賣掉 事故車砍的比雙北市凶宅還兇 12/24 10:06
也是沒錯啦,不過就像上面講的,今天對方刑逼民(當然,也是可以拖對方下水,
因為闖紅燈又牽到一個綠燈方向行車是否違反應注意而未注意,所以100% or
90% 可能容有討論空間)
再者,現在若闖紅燈方(原PO家人)自知有錯,又不想上刑事庭,總還是得有
soultion來讓對方對於刑事部份收手,保險公司又不鳥減損,要怎辦呢?
集思廣益想個解決方法,總比杵在那邊等著人家上法院告好多了吧.
另外,個人是不太認為5年前因事故由原廠修復完整的車,開了5年後,
只能賣五萬啦(又不是撞死人還是有人死在車上......)
車行當然想盡辦法會殺價,所以才說留一個優先承買,要是隨便亂賣
然後差價硬要事主全部吞下,事主就乾脆行使這個權力買下來算了.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218.160.86.223 (12/24 10:21)
5F:推 depravity:大部零件都有原廠記號原廠換過也是有暗記不同的換一塊 12/24 10:31
6F:→ depravity:折多少有行情價在不是想辦法亂殺 除非你要賣給盤子 12/24 10:31
7F:→ depravity:不然看得懂的都知道該殺多少 = = 12/24 10:32
8F:→ XP1:扮家家酒ㄅㄆㄇ 麻煩你一下 這裡是生活法律板 = = 02/01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