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bolo (大波露)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大學教官的問題
時間Mon Dec 19 22:24:40 2011
之前在ptt嘴砲被告妨礙名譽
一開始因為是對方態度先不好的
(但對方沒有人身攻擊我有= =)
所以我也很硬不願意賠償 就沒有和解成功
後來鬧到起訴 於是起訴前我跟對方談好
賠錢後他也同意撤回告訴
我拿到撤回告訴書 和解書
但我下周還要開一次庭(因為我不之道怎麼弄才可以不去)
現在問題是這樣
我是119的學生 我爸也是119畢業的(3x年前吧)
因為一開始案情發生的時候我不知道如何處理
有跟我們系教官求救
後來被我爸知道後他說
這樣教官會把我列為通報 危害校譽人物
之後我再犯點小錯就要被退學
且當兵會被列為重點觀察人物 會被盯得很慘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因為真的不是什麼大事
後來我也跟對方道歉和解了
甚至現在跟對方沒有處的不愉快
(他只要求很少的金額象徵性賠償 只是一開始我自以為自己正義)
我開庭也是剛好撞軍訓課
我正準備跟教官請假 我爸叫我掰一個理由
以免導大楣 真的會這樣嗎 我聽了都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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