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x410022 (真狐狸)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網路毀謗相關
時間Thu Dec 15 17:57:52 2011
事實經過:
我是目前還就讀大學的學生
時間是2010/06/17,那時我修某位教授的課程並接近期末
在期末考完時,一時情緒發洩(無惡意)在噗浪時發表了一則關於系上教授的訊息
內
容如下:
xxx(我本人)說: ooo(當事人)表示:用當掉,送你靠背重修~
因其平台上的訊息屬流動的,我發表完過一段時間被洗掉也忘了這件事。
在上禮拜時,接到系上人員打電話告知我,該教授已看到此則訊息,也關注一陣子了
遲遲看我沒有把它刪掉的意思,希望我能處理,否則將採取法律行為,小弟當下就將
此則訊息刪除也在系上人員的陪同下,回撥電話回去致歉,但當事人只說還是會告
只是不知哪時,我當天也寫了封道歉信給當事人。
而之後過沒幾天,系上人員又打給我說雖然我已刪除但搜尋引擎上仍可看見此則訊息的
庫存頁面,希望我能處理一下,我當下也是馬上就循各種管道看能否刪除。
之後也成功刪除了某些引擎上的庫存頁面,只是有些是告知我說伺服器會自動更新,
時間不一定,而我也馬上致信給當事人說明情況並再一次道歉。
時間又過了幾天到這禮拜因為遲遲沒有回應,我就跑去詢問系上人員是否有相關消息
得知沒有後我也決定隔天當面與當事人說明道歉。
今天下午我去找了當事人說明道歉,但當事人還是很生氣告知我,去釐清毀謗跟
加重毀謗,其餘的請我自己跟律師說,等法院通知,當事人還是會去警察局備案提告。
由於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現在心理真的很恐慌,也不知道當初的一時發洩會變成這樣,
真的很後悔自己一時的衝動...。
問題:
1.關於我上述這樣是否真的構成所謂的毀謗甚至加重毀謗?
2.如果是,那整個訴訟流程下來大概是如何跑,會不會很耗時耗力?
3.在上法院前是否有和解的機會?
4.毀謗跟加重毀謗的刑責與民事又分別是?
真的現在覺得壓力很大,一方面是法律,另一方面又不想讓家裡知道,家裡本身經濟並
不是很好,不想讓父母多操心。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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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54.176
1F:推 phantomli:如果成立,就是加重毀謗(因為你用「文字」的方法),是 12/15 18:05
2F:→ phantomli:否成立毀謗或公然侮辱,要看前後文綜合的意思~流程可以 12/15 18:06
3F:→ phantomli:爬文,至於你要擔心的,我想應該不是耗時費力這點。想談 12/15 18:07
4F:→ phantomli:和解,隨時都可以談,只是要能提出對方可以接受的條件~ 12/15 18:07
5F:→ phantomli:想知道刑責可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查刑法第309、310條,民事 12/15 18:08
6F:→ phantomli:則看對方要求賠多少,法條是民法18、184、195條。 12/15 18:09
7F:→ Fox410022:嗯嗯,感謝解釋,就我那句話,一般而言,能構成嘛? 12/15 18:14
8F:→ phantomli:這樣的判斷是沒有意義的,說話會有場合、氣氛、對象及前 12/15 18:15
9F:→ phantomli:後文構成的語意,而這個語意有無包含貶損他人社會評價的 12/15 18:16
10F:→ phantomli:實質惡意,才是刑法關注的重點~ 12/15 18:16
11F:→ phantomli:談和解之外,可以跟教授不斷道歉,連續六個月,讓他心情 12/15 18:17
12F:→ phantomli:好不去提告~這樣也是個方法。其實,也許加上前後文只是 12/15 18:18
13F:→ phantomli:句戲謔的話,只是搞到教授不爽,原PO應該擔心的是期末分 12/15 18:20
14F:→ phantomli:數吧~ 12/15 18:20
15F:→ Fox410022:因為這訊息是一年前所發表跟現在無太大關係,只是針對當 12/15 18:22
16F:→ Fox410022:事人堅持提告,覺得很恐慌.... 12/15 18:23
17F:推 phantomli:恩,沒有注意到時間~現在能做的,除了道歉之外,就只能 12/15 18:24
18F:→ phantomli:等~等被告了再說吧。如果言談之中能證明教授是當時就已 12/15 18:25
19F:→ phantomli:經知道,那這禮拜過完你就不用慌了(不過我覺得還是要道 12/15 18:25
20F:→ phantomli:歉,基於人情世故的禮貌~) 12/15 18:26
21F:→ Fox410022:嗯嗯,非常感謝說明,現在只能等了吧... 12/15 18:35
22F:→ phantomli:我又看錯時間了~(囧)2010.6月的事,當時知道,現在早 12/15 18:35
23F:→ phantomli:沒事了~ 12/15 18:35
24F:→ Fox410022:我不清楚當事人是何時知道此事的...所以還是要再詢問? 12/15 18:36
25F:→ s1an:年輕人別太衝動 12/15 18:45
26F:→ bencheming:教授只要說是上禮拜才注意到的話.... 12/16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