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edevil (看SNSD現場真的會被萌到)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訴訟對象是哪一邊
時間Wed Dec 14 16:40:59 2011
事實經過:
四個月前在奇摩購物,購買3C產品
東西在一個多月後故障,送代理商修很多次還是壞的 (超過五次)
現在準備要自提民事訴訟,解除契約,退回原價金
問題:
想請問
現在我要要求解約的對象
是剛商品的代理商? , 還是販賣此商品的網路平台 yahoo購物?
還是兩個一起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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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20.151
※ 編輯: flamedevil 來自: 61.228.120.151 (12/14 16:41)
※ flamedevil:轉錄至看板 ask 12/14 16:53
1F:→ phantomli:契約跟誰締結的,解約就向誰主張。又解約屬形成權,只要 12/14 17:18
2F:→ phantomli:要件符合,以意思表示為之,就發生法律效果。所以建議如 12/14 17:18
3F:→ phantomli:果不知道要跟誰主張,解約通知的存證信函就二個都發,先 12/14 17:19
4F:→ phantomli:補足通知的程序,免日後訴訟少一段沒做到。 12/14 17:19
5F:推 depravity:發票上的那個 12/14 19:15
6F:→ flamedevil:感謝樓上 , 簡單明瞭 12/14 19:43
7F:→ magicgreet:你不爆一下蘋果嗎,這樣購物中心一定會跟那個3C廠商解約 12/14 22:19
8F:→ magicgreet:以免其他人受害. 12/14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