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da6699 (達達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民事賠償合解後,仍保留刑事上的權利嗎?
時間Wed Dec 14 12:41:44 2011
事實經過:
先前已在版上詢問過關於車禍的問題
(在機車專用道上,後方機車因前車急煞,
而撞上前方休旅車之事)
問題:
若因後方機車的追撞而必須負起全額賠償前方休旅車的維修費用,
簽了民事賠償的合解書之後,機車騎士是否仍可舉發汽車違規?
還有對汽車駕駛人提出過失傷害之訴??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_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49.135
1F:→ depravity:有報警警察自動會開單不用你擔心 XD 12/14 12:57
2F:→ dada6699:當天警察倒是沒提到對方行駛機車專用道的事 12/14 16:54
3F:推 hcya:舉發違規當然可以,人人都可以檢舉。而刑事部分,除非過了6個 12/17 13:15
4F:→ hcya:月告訴期,或於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不然 12/17 13:16
5F:→ hcya:都還是可以提刑事告訴。單純於和解書寫明「不再告刑事」於刑 12/17 13:18
6F:→ hcya:事訴訟法上是沒有效的,但違約時,民法上可要求違約金。 12/17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