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kei (なし)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證人可否逐一隔離詢問?
時間Wed Dec 14 06:41:25 2011
檢事官告訴我 偵查庭可以傳12名證人 是正確的嗎
當我問他 傳證人到偵查庭是為了補足傳聞法則
他說 偵查庭沒有傳聞法則 只在法庭上才有這名詞 是正確的嗎
那 請教各位
假設有六名證人完成報到
能不能分別詢問?
也就是說A問完了 再請B進來 其他CDEF在外頭椅子上坐著?
另外 公然要件已該當
在不告不理的原則下
何以檢事官卻要我做好心理準備案件送往調解??
以上幾點疑惑 有請各位大大協助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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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38.73
1F:推 hsinyeh:他是對的 12/14 09:39
2F:推 hcya:多數證人隔離、分別訊問是原則,除非訊問者認為不必要,可參 12/17 13:23
3F:→ hcya:刑事訴訟法第184條第1項。 12/17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