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gella (吉普賽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逆向車禍不和解
時間Mon Dec 12 20:24:38 2011
事實經過:
首先,先因姊姊的逆向行車向大眾道歉,已要求她不要再犯。
姊姊因住在鄉下地方(嘉義梅山),開車時在鄉間小路逆向行駛,車速不快。
後來看到有一台機車過來,減速後並停下來,但對方(一位女警)疑似為了閃避她而
跌倒在地,(確定是沒有擦撞),之後有報警處理。對方送醫後有縫了幾針,姊姊有
電話問候以及想要到院探望,但對方不願接受表示一定要告上法院(對方在工作場所
人緣不好,沒有什麼朋友,先前有告前局長性騷擾,前局長因故調職)。有請當地局長
及村長當中協調,但對方不願碰面和解,執意要上法院。(今天對方舅舅有與我姐他們
會面,其中有說其女因為此事須看精神科,態度一樣強硬)
問題:
請問,除了逆向行駛外,(真的非常抱歉,我知道真的是我們錯在先),還有可
能有的罪有哪些?!此案件屬民事還是刑事?!如果真的不願和解上法院,我姊可能會
有的刑責事什麼?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是否真的要全盤接受?(如50萬,100萬)有什麼
證據或其他相關的方式可以讓我姊不要有案...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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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65.238
1F:推 phantomli:如果真有付點錢的打算,找個律師去跟對方談,本件法律面 12/12 20:52
2F:→ phantomli:問題不大,但對方如果不能好好溝通,反而麻煩,所以建議 12/12 20:53
3F:→ phantomli:透過律師處理,避免跟對方交涉未果,反而麻煩像滾雪球般 12/12 20:53
4F:→ phantomli:愈滾愈大。過失傷害這邊,其實因果關係很難建立,且車已 12/12 20:54
5F:→ phantomli:妥,未有擦撞,難認為有車前注意義務的違反。即便用較高 12/12 20:55
6F:→ phantomli:標準看,本件犯行仍屬輕微,即使被認為有罪,獲緩起訴或 12/12 20:56
7F:→ phantomli:緩刑可能很大,這方面不用擔心(該擔心的是交涉~) 12/12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