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25929 (運動)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證物取回的問題
時間Fri Dec 9 18:40:57 2011
※ 引述《f125929 (運動)》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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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23.241
:推 phantomli:這函只是告訴你,現在你的聲請狀被轉到地檢,就等地檢回 12/08 09:42
:→ phantomli:覆你吧(東西現在應該在它那)~ 12/08 09:43
:→ f125929:謝謝 可是還要等多久呢 發文之後又過半個多月了 12/08 21:18
:→ f125929:有沒有辦法可以知道進度呢? 12/08 21:18
:推 phantomli:打電話去地檢署問承辦股的書記官~ 12/08 22:15
:→ f125929:非常感謝 明天打電話 12/08 23:03
今天打電話去問書記官(信上面給的是法院的書記官電話)
書記官說已經幫我轉到桃園地檢署了,跟我說可以打電話過去詢問被告的名子
所以又打去地檢署問(133服務台),查到被告目前是緩刑(需要繳交罰金1萬元)
好像還沒有繳的樣子
我看了一下之前收到的簡易判決書
主文
被告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壹日。
緩刑参年,並應於判決確定起貳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壹萬元。
服務台跟我解釋說,如果被告沒有繳一萬,就會被抓去關,
然後我要等這件案子完全結束才能領的回電腦????
說檢察官依照流程要完全結束才會處理證物
可是發送執行是7月多,現在都12月了,到底是怎麼樣才算結束????????????
實在是不知道該說什麼,我是不是應該要去追那個檢察官問他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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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25.142
1F:→ Eventis:地檢署不要問服務台,一樣問書記官,案件確定扣押物是應即發 12/09 21:46
2F:→ Eventis:還(刑訴317),除非還有他案留存之必要(這種也可以留照片就 12/09 21:47
3F:→ Eventis:好啊0.0),哪有在完全結束的啊,萬一被告逃亡通緝啊不就等到 12/09 21:47
4F:→ Eventis:天荒地老Orz.......如果覺得法院不夠溫暖,可以考慮政風室, 12/09 21:48
5F:→ Eventis:司改會,或是監察院,蘋果,都是有意思的選擇@@ 12/09 21:48
6F:→ f125929:感謝 看來是要好好得處理一下了 12/09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