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te109 (小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逛名X美被強迫推銷保養品與療程
時間Tue Dec 6 17:33:24 2011
事實經過:
上週六友人到某藥妝店去買東西
被專櫃小姐拜託到櫃裡做問卷
從做問卷到開始批評有人的臉 皮膚
接著說要贈送做臉服務
一路上友人一直說不要
但是該老師口沫橫飛不斷的推銷
加上友人那天腸胃不舒服很虛弱
一直沒有反駁 拒絕的機會
(據友人表示 連敷著面膜都可以感覺到該老師噴的口水)
最後結果是 買了四千多塊的保養品
以及一個可以使用一年 每週去一次的做臉療程 兩萬三千塊
(我是覺得不是那老師太厲害就是友人中邪了)
友人事後感到後悔 決定化妝品就算了
但是療程費兩萬多塊一定要退回來 (當天刷了一萬當定金)
但是與該老師通過電話之後
老師先勸友人把商品改成三個月的療程 退一部份的錢
但是友人堅持要全退 該老師說因為當天療程有使用她的保養品
所以只能退一萬
友人質疑他 兩萬多塊的療程 可以做一年四五十次 一次為何要兩千
而且當時也沒有簽訂任何契約 或是類似蓋月票這樣 記錄做了幾次
講到最後 對方很不爽的說 兩千塊自己吸收 一萬塊可以刷退
問題:
1.在這樣的藥莊店執行做臉行為 是合法的嗎?
2.這算不算訪問買賣 只要七天內寄出存證信函 就可以確保退到錢?
3.當天電話有錄音 錄到對方願意退一萬塊的對話 是否有用?
4.如果現場跟對方談 對方又想凹 有沒有什麼法條可以引用出來
讓對方知難而退 乖乖刷退 彼此息事寧人?
好多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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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ZEROTOHERO:記得要留七天內要退得證據 然後找消保官 12/07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