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yw (黑黃)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民事執行處的自圓其說
時間Mon Dec 5 16:56:57 2011
事實經過:
民事小額訴訟勝訴,訴請強制執行後
執行處先發一封命令第三人銀行扣押 A敗訴金額 B裁判費用 C執行費用
後第三人回文表示已經扣押 A + B + C =總金額 $12,345.
執行處再發命令移轉 A + C =總金額$12,345.
第三人表示扣押命令和移轉命令內容不符合,差了B裁判費用
回文執行處,執行處打電話給我,我說不在乎
執行處又發文給第三人和我{因部分債權人未繳納執行費用,...訴訟費用應不得受償}
我承認我的錯,收到公文沒有一字一句仔細看,少那幾百塊裁判費用也無傷大雅
反正本來就是打精神勝利的訴訟而已
問題:
執行處發這種公文算是留給尾巴讓我表她嗎?
因為債權人只有我一人,而執行費用的收據還在我手上
而且移轉命令裡面也包括了執行費用,也就是執行處也知道執行費用已經繳了
或者按照正常程序應該要怎樣處理這種扣押金額和移轉金額不一致的情況?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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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33.101
1F:→ SMSGoldxFive:執行費用未繳足額? 12/05 20:36
2F:→ SMSGoldxFive:資訊不太夠= = 12/05 20:36
執行費用當然申請強制執行時就全額繳交了,我不繳他怎會幫我執行
小額訴訟金額不高,執行費用也沒多少錢.
※ 編輯: blackyw 來自: 114.46.155.129 (12/06 00:01)
3F:→ SMSGoldxFive:科科 我知道啥問題了 不過反正你也不CARE就算了 12/06 01:49
4F:→ SMSGoldxFive:你一定俵不到書記官的啦XD 我只能這樣說 12/06 01:50
5F:推 Blue6:債權和訴訟費用的執行費是分開算的,通常九成以上的人聲請 12/06 08:28
6F:→ Blue6:時會忘了繳 12/06 08:28
7F:→ yuusnow:因為你同時聲請執行A.債權 B.裁判費 但你所繳的"執行費" 12/06 12:59
8F:→ yuusnow:其實只有A的債權而已= = 裁判費部份要執行仍然要另算執行 12/06 13:00
9F:→ yuusnow:執行費千分之八.... 通常執行只執行債權的人比較多,所以 12/06 13:01
10F:→ yuusnow:也要執行裁判費的人幾乎都不知道那個也是要繳錢的.... 12/06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