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o7036 (莫忘初衷)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民事] 收到調解庭通知
時間Fri Dec 2 10:46:16 2011
事實經過:
之前向對方執行支付命令
(原本是要本票裁定 但發票日未填寫)
然後對方提出聲請異議
問題:
收到聲請異議之後,有請請律師寫了一份狀紙
準備到時候開庭用,結果今天收到簡易法庭通知書
然後下面寫著"調停"。我完全沒有出庭過或者調停過的經驗
請問幾個問題,
1、我到時候去就是拿著之前去律師事務所
寫的那份聲明&證物&對方的戶籍謄本即可嗎?
2、人證需要過去嗎? 對方戶籍謄本是用這張通知書去申請嗎?
3、調停是由誰主持呢~如果對方沒來 那怎麼辦..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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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116.15
1F:推 ptt8697:問題三 得處罰緩 可以聲請一造辯論判決 12/02 14:54
2F:→ ptt8697:問題2.2 是,但至少要知道對方依些基本資料 不然戶政人員 12/02 14:56
3F:→ ptt8697:很難幫你找到正確的對造 12/02 14:56
4F:→ phantomli:法院試行調解的那次,證人不用帶去,躍傳證人要先聲請, 12/02 16:30
5F:→ phantomli:在「言詞辯論」期日帶去就好了。戶籍謄本如果通知函上沒 12/02 16:31
6F:→ phantomli:有記載,就不能拿去申請查調。本件被告已聲明異議,人別 12/02 16:32
7F:→ phantomli:資料或許已確定,是否檢具戶謄出庭,依法院通知所載(有 12/02 16:33
8F:→ phantomli:些法官不讓原告去調這些)調解程序可以由調解委員進行, 12/02 16:34
9F:→ phantomli:也有法官自己來,調不成就直接開庭,但這種除非通知上載 12/02 16:35
10F:→ phantomli:明會行「言詞辯論」程序,不然即便被告沒來,頂多轉準備 12/02 16:35
11F:→ phantomli:程序,不能主張一造辯論判決。 12/02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