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ya0423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時間Wed Nov 30 21:53:08 2011
事實經過:
半年前借人一筆錢,雖沒標明何時還錢,但是對方一直避不見面,顯然無意償還
我有借條,證人當佐證
問題:
已經快超過半年
想請問民事借貸有無追訴權期限的問題?
超過多久就無法追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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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69.3
1F:推 depravity:15年 還久 11/30 22:05
2F:推 a386036:直接去假扣押 12/01 00:02
不到10萬假扣押會被審過嗎?
※ 編輯: miya0423 來自: 218.169.196.221 (12/01 00:04)
3F:推 phantomli:有時效,通常是15年,但也有短期的,要看事實。 12/01 09:22
4F:→ phantomli:另外,時效是從清償期起算,本件不定期消費借貸,要先請 12/01 09:23
5F:→ phantomli:求。 12/01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