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my0989 (大頭)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如果沒有完成和解...
時間Wed Nov 30 20:52:12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0/11/30 10:1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肌肉拉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說他的車有保全險,因此理賠部份將全權委由保險公司處理。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於今天早上行經中投東路一段和一台小客車發生擦撞。
我跟我同事共騎一台機車,對方也承認是闖紅燈貪快肇事。
機車是我同事騎車,而我是乘客。
發生車禍當時我是從後摔出去,整個人”仆街”倒臥在路邊
不過還好力道沒有很強,經過醫院看診以及我私下至中醫診所就診都只是肌肉拉傷。
我騎車同事則有明顯外傷。
六、問題:
1。對方肇事車主擺明了就是不想出面解決後續事宜,僅以”交由產險公司全權處裡”
帶過。然而,我這工作是剛報到的第三天。發生了這種事情,老闆就順勢將我給
開除了。我能夠請求所謂的精神賠償嗎?(就養病期間無法工作的甚至失業之補償)
及醫藥費?
2。假如和解不成,請問肇事者的下場是?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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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42.39
1F:推 depravity:先告他 等她發現自己要面對刑責就可能會積極了 11/30 21:57
2F:→ encina:1. 先提告 流程會跑 然後一邊和解 12/01 02:23
3F:→ encina:2.有保第三責任險交由保險公司處理是合理的 他不能私下交涉 12/01 02:24
4F:→ encina:但是他可以push保險公司快處理 養病可請求 失業補償有難度 12/01 02:25
5F:→ encina:那些都需要舉證 傷勢不算很嚴重的情況下精神賠償無法要太多 12/01 02:26
6F:→ encina:但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請求看看 12/01 02:27
7F:→ encina:3.和解不成你堅持提告 那就進法院 他頂多就過失傷害罪成立 12/01 02:28
8F:→ encina:但刑期不會太久 我猜頂多一個月 易科罰金三萬 12/01 02:29
9F:→ sindyevil:先提告,車禍內傷會需要點時間出現,所以她急你不急. 12/01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