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b (你真的很幽默)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和解未完成,不知應否提告
時間Wed Nov 30 00:59:32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1/06/2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無傷;我右手(慣用手)橈骨骨折,右手尺骨裂傷,左右兩腳挫傷併擦傷
車禍隔天開刀,於骨折處裝置鋼板
住院一週,打石膏一個月,預計明年九月回診開刀拆鋼板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現場無破壞,雙方酒測皆為零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機車)只有強制險,沒有通知保險公司
對方(汽車)有強制險與加重,有通知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下班返家途中於號誌正常之十字路口發生車禍,車禍當時天色微暗,下毛毛雨
我(機車)直行跨越路口,路口長約80m,車速30~40km
對方(自用小客車)行駛的車道在我要跨越的路口尾端,對方車道寬約6m
我一直注意對方車子動向,在我接近時對方突然加速向前,
我按了煞車但距離太近煞不住,於是撞上,
我機車前輪嵌進對方汽車左前輪和駕駛座車門間,機車沒倒
警方紀錄無證人且無監視器,警方製作的現場圖上註明 1.號誌正常 2.無煞車痕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註明 號誌問題,雙方各執一詞,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六、問題:
6月和8月各約了一次談和解,車主和保險公司都有到場
車主態度很配合但是理賠專員的態度都很不優
第一次和解是去聽理賠專員說我這傷很小、一點都不嚴重
要賠也沒多少錢,然後要我治療到一定階段再談
第二次和解我把醫療收據準備好之後,理賠專員開了一個連車主都無法苟同的低價(80K)
然後說我開的價錢太高他要回公司打報告
接下來的日子我把我求償項目的單據(精神賠償除外)都準備齊全後
打了一份書面文件給理賠專員
內容大致是我求償項目為何、求償金額多少、提供什麼單據或證明
接著理賠專員回覆求償金額超出公司給他的授權
現在案子交給總公司,要我等回覆
請問:
1.告對方過失傷害,那對方是一定會被判刑還是還有機會庭外和解?
又法官只判刑還是會連車主應賠償給我的金額都判下來?
2.有關於求償金額的部分,因我有勞保職災補助,所以實付醫療費約12K
但若不包含保險給付,則醫療費總計約48K,請問若以48K向對方求償是否適當
3.我知道強制險的看護費是一天1,200 但是市場價格是一天2,000
若是這部分也以市價的2,000求償是否適當
4.有鑑於整個理賠案件都被保險公司拖住,若對車主提出刑事訴訟我又過意不去
(該保險公司在金管會的理賠案件申訴率排名前五高,網路上有許多負評)
想請問非不得已需要提民事訴訟時,若我提出的求償項目都有單據佐證時
法官會如何判賠?
例如:醫療費和看護費各會以什麼依據判賠?
診斷證明寫需休養3個月時,薪資補償會判賠3個月還是更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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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200.111
※ 編輯: shinb 來自: 122.117.200.111 (11/30 01:14)
1F:推 a386036:保險公司很多都這樣搞 11/30 01:17
2F:→ a386036:還有保險公司看到報告是全責,還睜眼說瞎話 11/30 01:17
3F:→ a386036:還可以說報告不算數,要由保險公司認定 11/30 01:18
4F:→ a386036:保險公司認定是被撞的錯 你不放棄賠償要告到你脫褲 11/30 01:18
5F:→ kirimaru73:和解無法順利進行就是先告了 告了也還有機會和解 11/30 01:18
6F:→ a386036:賠到你賠不起 我們公司律師很厲害的 勸你別挑戰 11/30 01:19
7F:→ kirimaru73:另外保險公司不意外 對方想好好處理就叫他自己去搞定 11/30 01:19
8F:→ a386036:先告在說 談好和解在撤就好了 11/30 01:19
9F:→ kirimaru73:對方有誠意 他卻放著一個(省略)來亂搞 當然是他的責任 11/30 01:19
10F:推 encina:到現在都還沒開始跑提告的流程嗎?(告知警局:你要對他提告) 12/01 02:36
11F:→ encina:時間快到了 請快提吧 有告訴問題對保險公司來說才有壓力 12/01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