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iyumu (安安靜靜的潛水~~)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請問調解後,對方未履約
時間Mon Nov 28 22:02:51 2011
請問我家人發生車禍,對方肇事逃逸,
經過調解後,對方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支付調解金,
現已經過了調解書中約定的時限,對方未履約,
我們能主張調解無效,保留民是請求權和刑事追究嗎?(打算寄存證信函主張)
另我們至今還未收到法院的核定書,那也要寫存證信函請調解委員會撤回調解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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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0.193.184
1F:→ kirimaru73:調解委員會辦的調解嗎? 11/28 22:09
2F:→ kirimaru73:是的話就走強制執行吧 11/28 22:10
3F:推 hsinyeh:沒收到法院那張沒辦法強執,程序還沒走完 11/28 22:11
4F:→ laiyumu:TO K大 就是調解會辦的,請問強制執行就是指他要履行調解 11/28 22:33
5F:→ laiyumu:我可以因為他履約,而不同意這次的調解條件嗎? 11/28 22:33
6F:→ laiyumu:我可以因為他履約,而不同意這次的調解條件嗎? 11/28 22:33
7F:推 kirimaru73:毀約? 11/28 22:34
8F:→ laiyumu:(抱歉,上列多打)其實本想放他一馬,可他現仍不承認肇事逃逸 11/28 22:35
9F:→ laiyumu:也不敢跟保險公司明說,當事人決定寧上法院,也要給他個教訓 11/28 22:35
10F:→ kirimaru73:應該是來不及了....等法院程序跑完吧 11/28 22:36
11F:→ laiyumu:超過時效,應算他毀約? 所以現在我想毀約了 11/28 22:37
12F:→ kirimaru73:和解無效之訴要另外打官司 單純不給錢很難勝訴 11/28 22:39
13F:→ laiyumu:請問是說來不及毀約嗎?若等法院程序跑完,才是無法毀約嗎? 11/28 22:43
14F:→ kirimaru73:既然你答應了和解就已經成立了 除非你能證明和解當時 11/28 22:44
15F:→ kirimaru73:有重大瑕疵出現 "以為他會乖乖給錢"不算和解時的瑕疵 11/28 22:45
16F:→ kirimaru73:如果他一拖再拖你可以追究民事責任 但也只有民事而已 11/28 22:48
17F:→ laiyumu:在調解會應該很難有重大瑕疵出現,因為這件是肇事逃逸,還是 11/28 22:52
18F:→ laiyumu:要走趟法院,不過調解書上有寫放棄民事請求權和行事不追究, 11/28 22:52
19F:推 kirimaru73:你告過肇事逃逸了嗎? 11/28 22:53
20F:→ kirimaru73:告了又撤告 還是沒告? 11/28 22:53
21F:→ kirimaru73:另外和解書有沒有寫刑事不追究 否則支付大量違約金? 11/28 22:54
22F:→ laiyumu:好像有和解和沒和解他的處罰有差,現在寧願不要錢,也要他 11/28 22:54
23F:→ kirimaru73:你有沒有告了過失傷害和肇事逃逸 然後又撤告過 11/28 22:55
24F:→ kirimaru73:還有事發到現在多久了?? 時間很重要 11/28 22:55
25F:→ laiyumu:沒告...直接上調解會...沒寫到違約金耶 11/28 22:55
26F:→ kirimaru73:那就告給他死吧 但條件是事發到現在還沒滿六個月 11/28 22:56
27F:→ kirimaru73:"刑事不追究"在法律上是不可能做到的 所以不用尊守 11/28 22:56
28F:→ kirimaru73:要牽制刑事只能 1.鉅額違約金 2.要求對方告了又撤告 11/28 22:57
29F:→ laiyumu:事發三個月,所以可以不理調解書直接告嗎? 11/28 22:58
30F:推 kirimaru73:就無辜地跟他講"法律規定刑事告訴權無法拋棄啊Q__Q" 11/28 22:59
31F:→ kirimaru73:甚至還可以一邊強制執行一邊告呢 只是能拿到多少就難講 11/28 23:02
32F:→ laiyumu:題外話...看到無辜二字...我居然笑出聲 11/28 23:02
33F:→ kirimaru73:我到是真的很意外 調解委員會會在你還沒告之前就列出 11/28 23:03
34F:→ kirimaru73:"刑事不追究" 而且還沒有違約金的這種內容 11/28 23:04
35F:→ laiyumu:所以民事事無法告,要告刑事?那我還要寫存證信函告訴對方嗎 11/28 23:04
36F:→ laiyumu:因為對方和調解委員是一夥的,看在眼裡,不想搓破而已 11/28 23:06
37F:→ kirimaru73:刑事告完照樣追加個刑附民求償 對方拿和解金來爭那是 11/28 23:06
38F:→ kirimaru73:之後的事情 存證信函就不必了 當然是先告了再說 11/28 23:07
39F:→ kirimaru73:可是這和解漏洞超大的啊 最少也該要你簽個撤告書 11/28 23:10
40F:→ kirimaru73:等等更正一下 有放棄民事請求權 那民事就不行了 11/28 23:11
41F:→ kirimaru73:這個照樣等強制執行 刑事的話你爽就拿去玩它吧 11/28 23:12
42F:→ kirimaru73:民事真的可以放棄 和解書有寫就沒辦法了 11/28 23:13
43F:→ laiyumu:呵呵^^ 11/28 23:13
44F:→ laiyumu:我們是看在眼裡不想跟他計較,可能覺得我們好"講話"吧... 11/28 23:14
45F:→ laiyumu:若他過幾天把調解金給了,我也還能告刑事嗎? 11/28 23:15
46F:→ kirimaru73:可以 但重新考慮一下打官司的消耗心力和動機吧 11/28 23:16
47F:→ laiyumu:謝謝你,學了一課,受用無窮^^ 11/28 23:18
48F:→ kirimaru73:不過有誠意的化這樣搞是沒必要 沒誠意當然就別客氣了 11/28 23:23
49F:→ laiyumu:就是沒誠意,才想撤和解書,當初和解時我還替他想,現真不值 11/28 23:37
50F:→ kirimaru73:和解無效之訴門檻太高 用現有的手段吧 11/28 23:39
51F:推 phantomli:所謂和解,是拋棄原債權(侵權行為),成立新債權(和解 11/28 23:39
52F:→ phantomli:契約債權)。只是鄉鎮市公所的調解未經法院核可,無執行 11/28 23:40
53F:→ phantomli:力,需另走訴訟程序,以勝訴判決取得執行名義。 11/28 23:42
54F:→ laiyumu:P大,我現在就是覺得和解書的和解條件太便宜他了,想推翻, 11/28 23:55
55F:→ laiyumu:不是要強制執行和解書啦...(不知我有沒有誤會你意思?) 11/28 23:56
56F:推 kirimaru73:你已經拋棄原債權了 要推翻必須讓和解無效 這很難 11/28 23:59
57F:→ laiyumu:嗯...你已經說了難處,我懂 11/29 00:02
58F:→ laiyumu:再請教,因肇事逃逸是非告訴乃論,等檢察官起訴的話,也可 11/29 00:03
59F:→ laiyumu:主張刑事追究嗎? 還是仍要自己去提告? 11/29 00:03
60F:推 kirimaru73:一起向檢察官告發肇事逃逸 剩下的交給他 11/29 00:04
61F:→ laiyumu:檢察官有來函說因對方涉嫌公共危險正補足調查中, 11/29 00:13
62F:→ laiyumu:我還要去告發嗎? 11/29 00:13
63F:→ kirimaru73:沒告過的都跟檢察官說 要怎麼合併是之後的事情 11/29 00:15
64F:→ kirimaru73:非告訴乃論你還是要講了檢察官才知道 他總無法心眼辦案 11/29 00:16
65F:→ laiyumu:謝謝,了解了^^ 11/29 00:21
68F:→ sneak : //noxiv.com 11/01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