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tchen (楓亭)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不用扣薪了?
時間Thu Nov 17 13:11:46 2011
事實經過:
有位同事因為卡債問題被多家銀行同時執行扣薪1/3
最近收到民事執行處的文,內容是OX銀行撤銷執行命令
[本院99年度XX字第XX號返回借款執行事項,業因債權人撤回執行之聲請3結案]
問題:
這表示,公司代扣的薪資,不用給OX銀行
只要給其他銀行分配就好了嗎?
銀行應該不會這樣好心停止執行吧! 有可能把債權賣掉還是怎樣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16.245
1F:→ alstonfju:通常是該債權人已全數獲得清償後才會撤銷 11/17 14:10
2F:→ alstonfju:法院會依現有債權人清冊重新分配執行金額 11/17 14:11
3F:→ ftchen:有問過同事,他說沒有清償,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那封文. 11/17 14:20
4F:→ ftchen:實際上.我看他被八家銀行總共追了三百多萬,應該也還不完了. 11/17 14:21
5F:→ phantomli:撤執的原因百百種,但「好心」肯定不會是其中一種~ 11/17 14:33
6F:→ justfor48:三百多萬...大概可以知道為啥撤回 11/18 01:24
7F:→ DavidChen:樓上 願聞其詳~~~ 11/18 04:37
8F:→ ftchen:不要這樣啦!我有說八家銀行阿!只有一家銀行撤回而已. 11/18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