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dtmc (柯賜海是台灣龐克領導者)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被闖紅燈的人撞
時間Thu Nov 17 01:42:19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1.09.2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輕微擦傷 無驗傷
對方一對老夫婦相載 阿伯至今扔呈現半昏迷狀態 阿婆軀幹 臉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第一時間我馬上報警 現場無破壞 我有做筆錄 對方因駕駛人無法言語
所以無法做筆錄 所以無法進行初步鑑定結案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險 對方不清楚
目前對方已先申請醫療賠償的部分
五、事實經過:
2011.09.22 早上11點 本人行經高雄某十字路口時
車速40左右 被一台老夫婦相載的機車撞到
本人第一時間報警叫救護車
老夫婦男的倒地撞到頭 女的軀幹集臉部擦傷
現場無監視器 也無目擊證人
對方駕駛人因至今無法言語所以無法做筆錄進行初步鑑定
我去調下一個路口的監視器畫面(此段號誌有連動)
警察說這也無法當證據 需要明確拍下事故發生的時候才有用
後來家屬出來協調 對方一開口就是300萬 讓我覺得不能接受
六、問題:
我要怎樣才能證明我是因為他們闖紅燈 然後我被撞的
做3000元那個車輛鑑定有用嗎?可是我的車都修好了
因為 我自己只有這台車 加上警察說 只要有路線圖+事故照片+筆錄就可以了
所以就先修了...
假如走法院 會不會對我比較有利?
我並不是不想負責 而是今天我被撞 對方一開口300萬
家裡經濟狀況不是那麼好 而且我也覺得過分了...
我該如何解決QQ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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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4.228.122
1F:推 ChrisBear:找律師 快找律師 11/17 01:46
2F:→ ChrisBear:如果有辦理任意責任險就叫保險公司出來談 11/17 01:49
3F:推 loveloser:3000鑑定是交通事故鑑定 不是車輛鑑定 11/17 05:57
4F:→ loveloser:這案子很難 第一無法證明紅綠燈號 除非有路人行車記錄 11/17 05:59
5F:→ loveloser:第二 就算證明你是綠燈 行經路口仍有減速及注意義務 11/17 06:00
6F:推 a386036:你不知道台灣有一條叫做誰叫你要走這條路 11/18 13:04
7F:推 godrd:車子先修沒關係,警察沒講錯,事故鑑定看車損照片、現場圖 11/20 18:09
8F:→ godrd:就可以判定肇因了,至於燈號的部分,應該要調上個路口才對 11/20 18:13
9F:→ godrd:除非你有辦法舉證是幾分幾秒發生的,不然就只能用車速來概算 11/20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