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bird0414 (天鳥)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已匯款才說報錯價?
時間Wed Nov 16 22:57:59 2011
事實經過:
事實上是我在購買某產品,而且是比較正式的購買,也就是對方有傳報價單 及MAIL
請我簽名,我們也電話確認過了,而我錢也匯了。但匯錢後才說報錯價,
溝通後無效,心想似乎也只能認命,但是我想說對方造成我的不便,應該給我點
基本的折扣(幾萬塊的東西我只要求去幾十塊的零頭),原因在於,我多轉帳一次
的手續費及時間成本應該幫我負擔,對方說,不然就不賣了。
問題:
雖然賣方似乎是可以不賣最大。但是想請問難道這種先用A報價單騙到匯款後,
才叫你又補差額的方式沒有任何法律問題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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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25.25
1F:→ hsinyeh:你可以不要補阿 契約已經成立他就必須要給貨 11/16 23:01
2F:→ hsinyeh:不出貨你可以主張債務不履行... 11/16 23:01
3F:→ magicgreet:你都匯款賣方有錯應該給點折扣才對. 11/16 23:08
4F:推 kirimaru73:要打官司的話能留的證據留一下 不然對方會凹本來就該價 11/16 23:11
5F:→ skybird0414:我這邊有好幾張他寫錯的報價單跟MAIL算證據嗎 11/16 23:17
6F:推 kirimaru73:能留的都留吧 包括他"承認報錯"的通訊記錄 11/16 23:21
7F:→ mcintyre:戴爾有相關判決~~ 11/16 23:25
8F:推 hsinyeh:dell那個基本上案子有點不太一樣 11/16 23:30
9F:→ magicgreet:dell那個也不是100%..同樣法條會依照狀況做解釋 11/16 23:31
10F:→ magicgreet:尤其是不同的法官... 11/16 23:32
11F:推 phantomli:買賣價錢談好,契約就成立,對方要主張意思表示錯誤撤銷 11/16 23:40
12F:→ phantomli:契約,必須要就該錯誤無可歸責事由,顯然不是這種情況。 11/16 23:41
13F:→ phantomli:原PO本來可以堅持用原議定價錢履約,但後來「同意」對方 11/16 23:42
14F:→ phantomli:加碼,此時的意思司表示合致,一樣發生契約變更的效力。 11/16 23:42
15F:→ phantomli:而價錢既已經雙方同意,則再要求減價(殺價)則同意與否 11/16 23:43
16F:→ phantomli:就是看對方~至於匯款費用,由於這是新契約成立後之履約 11/16 23:47
17F:→ phantomli:義務,依民法第317條,亦應由價金支付方負擔~ 11/16 23:48
18F:→ phantomli:本件原PO錯就錯在:答應加價得太快,喪失談判空間~ 11/16 23:49
19F:→ phantomli:(新鍵盤不好用,上面有一些錯漏字,大家看得懂就好~) 11/16 23:50
20F:推 hsinyeh:原PO有沒有同意加碼有待商確,因為只有說心想 11/16 23:52
21F:推 kirimaru73:如果是這樣 原PO:好吧 你加 對方:好,兩倍 原PO:靠北 11/17 00:03
22F:→ kirimaru73:這樣應該不能算"同意"吧 因為對方開價了才發現不能接受 11/17 00:04
23F:→ kirimaru73:如果是 對方:兩倍 原PO:好吧 過段時間 原PO:讓我殺點價 11/17 00:04
24F:→ kirimaru73:這樣才能確實認定是同意了之後才想要殺價 11/17 00:05
25F:→ kirimaru73:我覺得頂多是前者 因為如果加碼能接受就不會出現糾紛了 11/17 00:05
26F:推 phantomli:如果原PO當時沒有答應是最好不過的。我從來文的語意,以 11/17 00:37
27F:→ phantomli:為已經是答應了,再殺價、被拒絕~ 11/17 00:37